那幾個打手雖然是人證,但是沒有物證。
雖然比較麻煩,但是找個優秀律師,還是有可能脫罪的。
有一前提,他必須要裝作沒事人一樣,不能讓任何人看出來。
“大概需要十五分鐘。”周老闆道,“你傷得很嚴重,但是壞人需要繩之以法,我是先幫你打120呢,還是先幫你打110。”
周老闆希望王越打110,那樣他會有充足的準備時間。
“你傷得那麼重,我個人建議打120,你穿越火線技術那麼好,如果手掌廢了,技術再好也就沒用了,所以,還是先去醫院治手比較好。”周老闆道。
“賤命一條,無所謂的,還是讓壞人繩之以法比較好,周老闆剛才也說這是壞人,那就勞煩周老闆替我打110報警。”王越道。
周老闆臉色一黑,暗道王越這小子真是歹毒,如果是他報警,事情將來被查清楚,買兇殺人罪不說,還要增加欺騙警方,隱瞞事實真相的罪責。
當然,凡事都是兩面性的,有利有弊。
如果他報警,只要他表現的夠無辜,只要他表現的夠真誠,警方就會相信他,不會有幾個犯罪人親自報警。
“助人乃快樂之本。”周老闆取出手機撥打110報警,將事情簡單跟警方說了一些,警方表示立刻趕到現場。
“周老闆說了,警方大概會在十五分鐘後趕來,這十五分鐘浪費也是浪費,不如做些有意義的事情。”王越道。
“哦,不知你想做什麼有意義的事情?”周老闆問。
“當然是穿越火線了,雖然我錯過比賽,可我真是很想跟貴方交流切磋呢。”
世耀網咖在剛才輸了,王越必須幫世耀網咖挽回。
聽到此話,安恆耀慚愧得無地自容,之前他那麼想王越,王越現在都這種情況,竟然不忘替世耀網咖翻盤。
“好啊。”正常來說,周老闆不會給王越機會,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她不給王越機會,會顯得他不想跟王越比賽,增加他想害王越,不讓王越出賽,所以買兇欲害王越的嫌疑。
“之前比的是2v2,現在還比2v2,,怎樣?”
李逆對上王越,勝利雖然頗大,但也有一定風險。
如果李逆和曹希搭檔,王越將必輸王越,因為世耀網咖沒有適合王越的搭檔,世耀網咖的玩家技術都很低。
“沒問題。”時間不多,王越不想在這種事情上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