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三個人大體上逛完了展覽,就已經到了飯點兒。
“走吧,去我家吃頓便飯。”盧笙邀請道。
“不了吧。”李雨簫不太習慣去別人家裡。
“讓你嚐嚐你嫂子的手藝。我跟你說,一般人想吃都沒有機會呢。而且不是我吹,自從跟你嫂子結婚以後,外面的飯我是不願吃了。你不知道,一道菜,只要你嫂子吃過兩回,她就能給它做出來,還做的比外面賣的好吃。”盧笙用一種惆悵的語氣說著秀恩愛的話語。
而在李雨簫耳朵裡,聽到的則是那一口一個“你嫂子”。
因為這個“你嫂子”的魔力,李雨簫還是跟著到了盧笙的新房。
盧笙結婚前一直都是自己住在這裡,李雨簫也來過幾回。
記憶中,那是單身漢所常見的房間,乾淨,但是是那種空曠的乾淨。
再來這裡,李雨簫明顯感覺到屋子裡的色調發生了變化,依舊是乾淨的,但變得溫暖了很多。
傢俱還是那個傢俱,牆壁也還是那個牆壁。只是因為多了很多生活化的小東西,就讓人感覺到整個房間充滿了生活的氣息。
門廳處,換鞋的地方多出來了一塊漂亮的地墊,放衣服的地方有幾個卡通掛鉤。
沙發被蓋了一層漂亮的沙發罩,茶几上有帶著花邊的遙控器收納盒。
盧笙揭去了電視機上跟沙發同款的外套,從收納盒裡拿出穿著衣服的遙控器在那裡換頻道。
李雨簫坐在沙發上,抬眼看到的是電燈開關套上了田園碎花風格的小圍裙,低頭就有同款的紙巾筒跟它遙相呼應。
李雨簫忍不住想笑。
“怎麼了?不願意看?”盧笙看著李雨簫那奇怪的表情,以為他對自己換的籃球比賽不敢興趣。
“不是。只是……”李雨簫指了指那個紙巾筒。
“我想用粉紅的,她喜歡綠的。所以我們就決定一個周換一次用。”盧笙說得雲淡風輕,可內心那個深藏著的小公舉屬性卻暴露無疑。
“原來你是這樣的盧笙。”李雨簫不禁感嘆道。
之前兩人同住的時候,他知道盧笙有時候會買一些粉粉嫩嫩的東西。那時候他以為他是懷念女友,想要買來等回國的時候當禮物送她,現在他才弄明白,原來那才是盧笙本來的屬性。
吃著謝詩韻做的菜,看著盧笙為了多吃一塊肉而向謝詩韻撒嬌求饒,李雨簫真的差點笑出聲。
當年盧笙跟那個人談戀愛的時候,也曾經一起吃過一次飯。
只是做飯的人是盧笙,而整個飯都在對方挑挑揀揀的抱怨聲度過。讓李雨簫好似吃了一頓冰冷,之後胃難受了好久。
現在看著盧笙幸福,李雨簫有說不出的欣慰。
“看什麼,單身狗,要是羨慕,你也早點結婚不就行了?”盧笙看著他那滿臉桃花的模樣就嫌棄得不行。
“替你高興還不行?”李雨簫翻白眼。
“老公,大叔不是一般人,不會像咱們這樣甘於平庸的。”吃過虧的謝詩韻,說什麼也不肯給李雨簫介紹物件了。在她看來,除非王族貴胄家的小公主,否則一般人家的姑娘是入不了李雨簫的眼睛。
“你把他想得太好了。他什麼德行,別人不知道,你老公我不知道嗎?”盧笙不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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