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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恨不得和季銘二十四小時無間斷待在一起做個連體嬰兒。
不要說我恐怖。
你試試母胎soo19年突然間得了一個完美無缺的男朋友試試。
而且男朋友還每天給你買好吃的東西帶你上分。
我簡直就是一個被季銘包養的肥宅。
401
和季銘在一起之後我的體重直線上升,為了不讓我真的成為一個肥宅,我決定去鍛煉身體。
而且是和季銘一起夜跑的那種鍛煉身體。
不是你們想的那種鍛煉身體。
402
說做就做,風風火火。我火速約了季銘每天晚上跑步,季銘坐在我對面神情莫測:“你真的要每天晚上跑步?”
我咬著勺子點點頭,“對啊。”
季銘夾了一筷子肉放到我的盤裡,“為什麼啊?”他問,“我不覺得你重了啊。以前你多瘦啊,抱著你我都覺得硌。現在剛剛好,捏起啦還軟軟的。”
我:“……”
季銘是經過什麼蜜糖廠加工改造升級過了嗎,怎麼這麼——甜啊。
我磨磨蹭蹭,半天才小聲說:“其實也不是,我真正的原因是想見你。”
我眨巴著眼睛看他:“你不覺得我們兩個見面時間太少了嗎?我想見你啊。”
季銘失笑,在桌子底下不動聲色地摸了摸我的手,說:“行吧。”他裝得很不情願的樣子,“那我每天除了送早餐,還得當你的陪跑教練了。”
403
此刻快入冬了,我不得不裹著幾件衣服站在季銘宿舍樓下。最裡面的運動衣還是我扒拉了好久找出來的,拿出來的時候皺巴巴,而且當時我買的還是輕薄型,穿上去和沒穿一樣。我套著連帽衛衣,在季銘樓下發抖。
我知道待會跑起來肯定會熱,我又不願意拿衣服,只能先抖幾下了。
季銘下來的很快,我一看就知道他只是穿了件外套在外面保暖。他帶著笑走到我面前,拉開外套拉鏈:“你看。”
我湊過去看了看,發現這衣服眼熟的很。我好半天才用我的金魚腦子想起,這是我送給季銘的生日禮物。
我有些驚喜地說道:“你穿了!”我左右看了看:“合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