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豪的想法更簡單,就如街邊貼著的廣告一樣,一張白紙,把名字和電話號印的大一些即可。
貼在醒目的地方,自然有人看得見,並且找到他。
這比印名片方便多了,而且還快。
林士豪沒用多長時間就回來了,順便還買了膠帶。
在回來的時候,孫玥玥又睡著了。
林士豪這一次沒有打擾她,挑了一個順眼的地方,把自己的聯絡方式貼好,然後滿意的點頭,離去……
臨走的時候林士豪還不忘囑咐唐惜,要是看到誰把自己的這張紙給撕了,一定要記住這個人多樣子,然後林士豪會去找這個人談談人生的美好。
廣告很有效果,當天晚上就有人給林士豪打了電話,然後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對方從十萬砍到了一萬五,最後成交。
沒過多久,又有人打來電話,以兩萬五一首歌成交。
林士豪給人寫歌也沒有那麼隨便,他用魔鏡記下了每一個買歌的人,然後在透過魔鏡聽聽他們的歌曲,透過他們的歌聲用魔鏡分析出適合他們唱的歌。
看起來比較麻煩,其實林士豪只要對魔鏡下達幾個命令即可,魔鏡會幫助他分析好一切,簡單的很,林士豪甚至不用拿筆來記。
因為歌手給的價錢不同,林士豪賣給他們的歌也有了不同,一分錢一分貨,想用便宜的錢買一首好歌……在林士豪這裡是行不通的。
但是可以肯定,林士豪賣給他們的歌,一定很適合他們演唱。
魔鏡是一個好東西,它能幫助林士豪的太多了。
前半夜林士豪基本沒有睡,接聽的電話少說也有十幾個,但最終敲定了主意,決定買歌的人卻只有八人。
這八人給的價錢都不高,也都不是特別有名氣的人,賣歌的錢加在一起才二十多萬。
這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
這些錢扔進了公司,肯定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才第一天就賣出去了這麼多,林士豪相信,他接下來會賣出去更多的歌。
事情恰恰相反,林士豪特意買了一個厚本子用來寫歌,可是第二天只賣出去了三首,價錢同樣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