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石磊就把柯勝帶走,回過頭,對程明二人道,“對了,按理說,你們是目擊證人,也得去做個筆錄什麼的。”
就這樣,程明和靈靈也跟著一起去了。
他們離開後,先前那個客服人員,沒有等到要等的人,抱著資料離開。
到了局裡,石磊立即開始審訊柯勝。
問了一會兒,並沒有問出什麼。
從審訊室出來,柯勝依舊嘴硬,對柯勝道:“現在還不能證明你無罪,知道嗎?”
柯勝一臉不在乎,斜靠在牆上。
“誒,你這什麼態度?”
柯勝依舊還是那副樣子。
程明提醒石磊:“石警官,現在應該是你去證明他有罪,而不是他證明他無罪。”
聞言,石磊蔫了。
柯勝對程明的印象提升了不少。
這時,一箇中年婦女拉著一個姑娘急匆匆地走了進來,向石警官說道:“石警官,我找到小偷了。”
那姑娘,就是剛才在公園裡等人的那個。
“找到小偷了?就是她?”石磊看了一眼那姑娘,不像是小偷啊。
那中年婦女將事情講了一遍。
昨晚,她和三名員工聚完餐後,在返回公司途中,穿過公園時,其中一位員工想上廁所,於是四個人一起去上廁所。
上完廁所後,三名員工返回公司,而那中年婦女因為有事就回家去了。
回家以後,中年婦女發現自己本來打算存進銀行的五萬塊錢丟了。
然後,她就報警了。
石磊排查後,在配電箱裡找到了那五萬塊,但他並沒有立即取走,而是把錢放回配電箱,守株待兔。
不成想,意外的把柯勝抓了回來。
原來那中年婦女姓方,是一家房產公司的經理。
而被她抓來的姑娘,叫林娜,是昨晚一起聚餐的三個員工之一。
她之所以懷疑林娜是小偷,是因為剛剛林娜去過公園,所以她一口咬定林娜是去那裡拿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