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黃國華帶著“趙大局長”提審了徐麗霞,果然不出所料,徐麗霞對“趙大局長”的身份深信不疑。
既然提出來了見領導,那肯定是要提要求的,雙方簡單交流了幾句之後,徐麗霞就提出了自己的兩個要求:
“第一,在槍斃我之前,必須要讓我見一見三歲的兒子,第二,在槍斃我的時候不能五花大綁,我不想被捆著去見閻王。”
這兩個要求並不過分,只要案子是真的,完全可以滿足,趙副所長衡量利弊之後,馬上擅自做主,答應了徐麗霞的要求。
得到了滿意的答覆之後,徐麗霞將自己參與的二十三起殺人案全盤托出,並且告訴警察:“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在我加入之前,賈文革自己還殺了不少人。”
趙副所長和黃國華聽完之後,全部都震驚了,因為徐麗霞說的有鼻子有眼,有時間有地點,那麼只要讓訥河警方過去核實一下,一切就都真相大白了。
不過由於那個年代電話還沒有全國聯網,杭州警方只能給訥河警方發了一封電報,大概內容如下:
我市警方抓捕了三名訥河籍搶劫犯,根據他們交代,曾經在你們當地殺害了幾十人,作案地址位於第三派出所南邊第三家,你們趕緊派人去核實一下。
訥河警方接到電報之後,根本就不相信,殺了好幾十人,而且還在派出所旁邊,簡直就跟開玩笑一樣。
但是電報畢竟是同行發過來的,該有的程式還是要配合一下的,訥河警方隨後便派了一名警察,按照杭州警方給的地址核實情況去了。
等這名警察來到賈文革那個出租房之後,發現大門是鎖著的,於是便翻牆進去看了一圈,院子裡並沒有什麼異常情況。
由於房門也是鎖的,這名警察只能是透過玻璃往屋裡看了看,屋裡的陳列非常簡單,根本就不像殺人現場。
既然沒看出來什麼特殊情況,又不能把人家的門給砸了,所以這名警察只能如實回去覆命:現場一切正常,沒有發現殺人痕跡。
杭州警方收到回覆之後也懵逼了,這邊都交代的清清楚楚,怎麼可能沒發現情況呢?
杭州警方乾脆直接給齊齊哈爾市警方發去了電報,並且指明屍體被掩埋了,齊齊哈爾警方接到電報後非常重視,馬上派人去了案發現場。
警方很快在賈文革出租房的院子裡挖出來四具燒焦的屍體,這一下可以確定了,這裡肯定發生過特大殺人案。
警方趕緊把房門撬開,一進屋就發現了廚房裡那兩個被水泥封住的地窖,等把水泥刨開之後,惡臭的味道馬上充滿了整個屋子。
訥河這樣的小縣城,挖出屍體的訊息很快就傳開了,現場吸引來了大量圍觀的老百姓,賈文革他老婆李文珍也很快就知道了這件事。
李文珍非常清楚,殺人的事暴露了,那麼自己最終的結局肯定是必死無疑,為了能少遭點罪,當天她就喝了農藥,直接畏罪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