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半夜時分,楊洪軍悄悄的從草垛裡爬了出來,他不敢進村亂走,而是扭頭又爬到了山上,想觀察一下附近的情況。
結果這一看,然後楊洪軍徹底傻眼了,山下光警車就停了好幾十輛,還有仨一群倆一夥的武警,正全副武裝到處搜尋呢。
這回楊洪軍連山都不敢下了,只能在山上又熬了一夜,到了第四天他實在是撐不住了,決定冒險下山尋找食物,結果剛一進村,就被正在搜捕的警察和群眾發現了。
此時的楊洪軍連逃跑的力氣都沒有了,更別說是反抗了,只能乖乖的束手就擒。
為了防止他再次逃脫,同時也為了發洩心中的憤怒,一夥人七手八腳的將楊洪軍的外衣都脫了下來,只給他留了一件紅色短袖和一條灰色短褲。
東北的十一月份已經是天寒地凍了,楊洪軍四天沒吃東西,現在又餓又冷,別提有多慘了。
負責搜捕帶隊警察趕過來之後,馬上準備對楊洪軍進行突審,楊洪軍根本就沒力氣說話,嘴裡不停唸叨著:“先給我一口吃的吧!先給我一口吃的吧!”
結果吃完東西之後,這小子又開始保持沉默了,無論警察問什麼,他就是一句話也不說。
警察很快把楊洪軍帶了回去,並且第一時間採集了指紋,透過和案發現場的指紋比對,兩者完全吻合。
隨後警方又找來了多名倖存者前來指認兇手,為了確保準確率,一起參與被指認的除了楊洪軍之外,還有三個和他身高體態差不多的群眾演員。
即便是這樣,幾乎所有幸存者都能一眼辨認出來,楊洪軍就是那個警方尋找多年的連環殺人犯。
事到如今證據確鑿,再想保持沉默可就由不得你了,在大記憶恢復的加持下,楊洪軍早呀堅挺了兩天,最後實在是挺不住了,只能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實。
然後就在這個時候,楊洪軍的家裡人不幹了,他的朋友和親戚都不敢相信他是當地聞名已久的殺人狂,尤其是她姐姐,直接跑去公安局鬧事去了:“你們憑啥抓我弟弟,我弟弟那麼老實本分,他怎麼可能幹那種事,你們趕緊把人放了!”
警察只能耐心跟她解釋:“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能證明他就是兇手,而且他自己已經承認了!”
楊洪軍姐姐依舊是不依不饒:“根本就不可能,一定是你們屈打成招,我自己弟弟我太瞭解了,你們公安局就是胡亂抓人,回頭我就去找律師,我要跟你們打官司,別以為你們公安局就可以胡作非為,我給你們告到法庭上去!”
然而事實勝於雄辯,胡攪蠻纏起不到任何作用,2001年1月15號上午8點30分,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破例在柳河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一般類似這種殘害女性的案子,由於涉及到受害人的隱私,基本上都會不公開審理。
之所以這次選擇公開審理,一方面由於楊洪軍做的這些案子裡,除了一起案子割下了受害人器官之外,其他的都沒有涉及到性犯罪。
另一方面則是由於此案在當地的負面影響太大了,公開審理可以更好的平息民憤,也能更快的穩定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