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其它小說>新中國十大連環殺人案> 第128章 辣手摧花,惡魔郭龍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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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辣手摧花,惡魔郭龍海(六) (1 / 2)

1983年12月24號,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以強姦罪判處郭龍海有期徒刑十年,刑期從1983年9月25號開始,到1993年9月24號結束。

如果從現在的法律尺度來衡量,這個判決結果有些重了,但是按照當時嚴打的規格來看,郭龍海算是撿了個大便宜,嚴打剛開始的那段時間,因為強姦被槍斃的大有人在。

其實郭龍海的這種行為即便是放到今天,也是妥妥的強姦罪,類似的情況有很多,小情侶吵架都有女方報警遭遇強姦的。

雖然小羅沒有反抗,第二次還主動配合,但是發生這種事的前提條件是郭龍海以對方的隱私作為要挾,兩人也不是處物件的關係,判他強姦罪一點都不冤枉。

但是郭龍海卻不這麼認為,他認為小羅沒有反抗就是默許了,她就是怕自己身陷囹圄,這才反咬一口把自己陷害了。

另外郭龍海對石濤也充滿了怨恨,我拿你當親弟弟,你他媽拿我當表哥,要不是你去舉報小羅,小羅也不會反咬我一口。

郭龍海覺得自己即將要承受的漫長痛苦,都是這兩個人造成的,既然你們讓我在這裡遭罪,那麼等我出去之後,也不能讓你們好過!

郭龍海隨後便被送到了甕山縣勞改煤礦服刑,在服刑的過程中,他顯示出了超越普通人的能力。

在勞動之餘,郭龍海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學習文化知識上,很快就在一次監獄內部的文化知識考試中獲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績。

憑藉著這個成績,郭龍海當上了服刑人員自學學校的老師,一舉告別了體力勞動,待遇也好了不少。

隨後郭龍海又透過自學,拿到了一個函授大學的文憑,在那個年代,這種文憑還是挺有用的。

除了學習之外,郭龍海其他各方面表現的也都非常不錯,也因此接連獲得了三次減刑機會,到了1990年九月底,郭龍海提前三年走出了牢門,重新回到了社會。

面對神州大地日新月異的變化,郭龍海卻感到了迷茫,雖然他爹和老丈人能量都不小,但是正規單位根本就不接收有犯罪記錄的人員,所以他只能暫時在家待業。

好在家庭還算穩定,老婆並沒有因為此事離他而去,而且老婆收入還算不錯,吃穿用度不用郭龍海發愁。

雖然郭龍海在被判刑之後,張倩曾一度傷心欲絕,想要跟他離婚,但是郭龍海痛哭流涕的做出保證,再加上雙方老人的勸阻,張倩最終還是選擇了原諒。

這些年張倩一直自己帶著孩子,苦苦等待著郭龍海回來,而且隔三差五的就去監獄探望他,給他送吃的送煙,並深情的關心鼓勵,希望他好好改造,浪子回頭金不換,儘早回來重新做人。

郭龍海努力改造,也是為了表現出對老婆的感謝態度,但是他卻一直沒有忘記埋在心裡的仇恨,出來後的第一時間,就把報仇這件事提上了日程。

表面上看起來,郭龍海每天都是遊手好閒,其實背地裡他一直在打探小羅和石濤現在的情況。

七年的牢獄之災,失去的不僅僅是青春,還失去了很多機會,郭龍海不再相信什麼友誼,更不相信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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