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新海覺得,之前之所以被判那麼重,是因為偷的東西太顯眼了,一查就能查出來,想抵賴都沒法抵賴,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偷錢,省去了銷贓環節,就多了一份安全保障。
而且錢這玩意長的都一樣,即便是警察懷疑到自己身上,也沒有證據,老子死不承認,你又能奈我何?
另外自己在一個地方待的時間太久了,這樣很容易出事,所以接下來必須要流動作案。
綜合這兩點考慮,小海決定直接去車上掏包,這玩意時時刻刻都在流動,連人都是流動的,得手了就馬上下車,這樣肯定沒問題。
打定主意之後,小海直接來到火車站,隨便上了一列火車,結果因為沒啥經驗,一直都沒找到下手機會,等火車最終停下來的時候,已經到達河北石家莊了。
不過小海根本就不慌,反正去哪都一樣,既來之則安之,火車不行那就上汽車。
接下來的日子裡,楊新海連落腳的地方都不找了,白天上石家莊的各路公交車上掏錢包,晚上就直接睡在火車站候車室,遇到合適的機會還能順手拎個行李啥的。
但是小海這段時間並不好過,首先他技術不行,完全是摸著石頭過河,其次他沒有組織,總是被同行排擠。
好在小海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並不高,只要能吃飽就行,偶爾運氣好的時候,還能去找個小姐瀟灑一下,知足才能常樂。
然而好景不長,三個月之後的8月17號,楊新海在公交車上掏包時,被反扒的便衣警察當場抓獲。
楊新海一臉懵逼的被帶回了派出所,直到這時候他才知道,原來公交車上竟然有便衣警察這個職業,看來當初還是自己考慮的不夠周全。
從這一點就能看出來,楊新海的犯罪道路完全是自己一步一步摸索的,用血和淚的教訓,不斷在試探犯罪的底線,那真是一步一個坎,三步一個坑。
不過也正是這種幹中學的精神,讓楊新海的臨場應變能力不斷提升,以至於他在後面遇到各類突發情況時能靈活應對,從而多次逃脫昇天。
1992年9月20號,石家莊市站前派出所對楊新海做出勞教一年的處罰決定,雖然和上一次相比,這一次的處罰力度還要輕了一些,但楊新海卻是滿肚子怨氣。
因為楊新海這次掏的那個錢包,裡面只有二十多塊錢,按照他之前偷盆的經驗,這點小事批評教育一頓就行了,根本沒必要把自己關進去。
然而事已至此,捱打就得立正,誰讓自己倒黴來著,反正一年的時間不長,老老實實改造,很快就能出去了。
結果讓楊新海沒想到的是,自己剛進去待了幾天,就接到管教通知,有親戚過來探望他了。
小海一臉懵逼,自己來石家莊家裡也沒人知道啊,到底能是誰來看我呢?
等雙方在接待室見面之後小海才發現,這是自己同村的一個老鄉,兩人之前並沒有太多交情,不過從爺爺那一輩論的話,的確是沾點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