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卻在想這個人好不好吃,該如何下口。
他開槍打死了狼群裡的狼王,我為了報仇竟追上他的車,一口咬住他的肩膀,要把他從駕駛座拽下來。
但我那時候太小了,他打倒了我,並把我抓回了家裡,用鐵鏈鎖著我的脖子。
他強迫我吃人類的食物,又教會我說話、穿衣服。
他養我的目的其實很簡單,就是讓我幫他偷東西,偷完就跑,誰也追不上。”
他說到這裡,眼尾瞥了我一下,不悅道,“除了你……”
我聳了聳肩,“沒辦法,血脈壓制。”
要知道,鹿在自然界的奔跑速度可是僅次於獵豹和羚羊的!
“你們都叫他劉哥,那你知道他真名叫什麼嗎?”我問。
“劉能。”嘉古面無表情說道。
“啥,劉能?”我眨了眨眼。
那不是鄉村愛情裡的劉大腦袋嗎……
嘉古點頭,“就是因為他這個名字總惹人發笑,所以他不允許我們連名帶姓叫他,即便歲數比他大,也得稱他一聲劉哥。”
我一想也是,如果那天初次見面的時候,他摘下墨鏡酷酷地跟我們說,‘美女,我叫劉能!’
安言昊估計會當場笑趴下,老大氣勢全無。
“你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做盜獵這種事的?”我又問。
嘉古思忖了下,“從年初開始吧……之前我們是靠撿戈壁玉賺錢的。
你知道什麼是戈壁玉嗎?就是白玉、金絲玉,那種玉石很廉價,在可可西里和羅布泊的腹地隨便一抓一大把。
運氣好的話,能撿到大點的碧玉,賣個幾萬、幾十萬。運氣不好的話,只有幾塊錢一斤的破石頭。
他們這些人,平日就在市區裡做一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每年趕旅遊旺季混進那些探險車隊裡,進可可西里兩次,一次半個月左右,撿到原石就跑,撿不到,這一年就白乾了。
但是去年年底,劉哥不知道從哪搭上了一些外國人,他們想收購高原上的白唇鹿。
鹿茸、鹿鞭、鹿腎、鹿血、鹿胎皆可入藥,在黑市上更是炒到了高價,一頭白唇鹿可以賣到兩萬美元。
這可比賭原石賺錢多了,劉哥聽到後就指揮我們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