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科幻靈異>十惡不赦:悍匪的巔峰> 第123章 一神帶四坑,悍匪孫德林(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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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一神帶四坑,悍匪孫德林(三十二) (2 / 3)

1999年12月14號上午9點,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除了王文緒之外,其他四個人都很配合的回答了問題。

只有王文緒非常不滿,他拿著起訴書辯解:“起訴書上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罪,這點我是不認同的,第一我沒有故意,第二,我也沒有動手殺人,怎麼能叫故意殺人罪呢?”

法官問王文緒:“你對指控你的犯罪事實,有沒有什麼異議?”

王文緒的原話是:“那我供認不諱。”

法官告訴他:“那就可以了,你到底犯了什麼罪,是以你的犯罪事實來決定的,而不是你自己認為的道理。”

王文緒就是這樣的人,不管是什麼事,他都有自己的道理,別人只要跟他的道理不一樣,那必須要反你。

案件一共審理了兩天時間,12月15號下午五點半,法院一審當庭宣判,五個人全部死刑。

王文旭大怒,當庭就喊了起來:“憑什麼,我也沒殺人!這上面不是寫著嗎?動手的是孫德林和汪老二,我沒有殺人!”

法官告訴他,你要是不服的話,可以選擇上訴,王文旭趕緊舉手:“那我肯定上訴。”

另外四個人都很清楚,他們上訴也沒什麼用,只不過是多拖幾天而已,所以沒有選擇上訴。

王文旭回到牢房之後,氣得破口大罵:“他們就是瞎判,亂搞,根本就沒有王法。”

結果獄友拿過判決書看了一眼說道:“緒哥,稍安勿躁,你仔細看看,這是怎麼寫的!”

王文旭按照獄友的指示,這才看到判決書上面明確的寫著,王文旭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另外還有一句話,犯搶劫罪,判處死刑。

王文旭雖然沒有其他四人搶的多,但是次數並不少,而且每次都是入室搶劫,性質極為惡劣。

另外王文旭還有兩次前科,更應該加重處罰,所以判處他死刑,一點都不冤。

12月28號,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駁回了王文旭的上訴請求,同時下達了死刑執行書。

第二天早晨五點半,五個人大限已到,警察卸下了他們的腳鐐,又給他們換上了新衣服之後,把他們從看守所裡帶了出來。

在五個人生命的最後時刻,《三八大案》的導演再次採訪了他們,問他們最後還有沒有什麼想說的。

王文緒還是之前那個態度:“沒什麼可說的,不說。”

孫德林輕描淡寫的說道:“老生常談了,希望其他人不要再走我的路。”

其他幾人也簡單說了幾句,隨後警察將他們帶到了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宣讀完死刑通知書之後,上午十點四十五分,法官下達命令,將五個人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刑車緩緩啟動,瀋陽的街頭人山人海,五個人望著眼前的場景,都知道這是自己在人間最後看到的景象了。

林子哥呆呆的望著熟悉的街道,不禁又想起了自己當知青的時候,唱過的那首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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