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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 (2 / 4)

俞豔是浪漫主義者,尤其注重儀式感,包思齊和她在一起時總會精心設計各種浪漫橋段來滿足她的期待。

可惜她和包思齊最終還是分手了。

包思齊一心想和俞豔結婚,甚至承諾不用俞豔跟他回江饒,願意在重都買房安家。他說已經說服了父母,就等雙方家長見面商談。

包思齊沒少往俞豔家跑,有時呼朋引伴,有時獨自登門。可俞豔從不在父母面前承認他們的關系,只含糊其辭地說他是“朋友”。

我不理解俞豔為何如此固執,包思齊明明為他們的未來鋪好了路,她怎麼還是不肯點頭?

我看的出來,她也是愛包思齊的,我只是不明白既然相愛,包思齊為她做了那麼多,她怎麼就是不為所動呢?

俞豔喝了一口啤酒,幽幽道:“他父母打心底不喜歡我,現在勉強妥協,婚後指不定要鬧出多少矛盾。”她摩挲著酒杯繼續說,“再說那房子只付首付,往後幾十年都要為房貸奔波,這種日子我可不想要。可能是我自私吧,但戀愛和結婚根本是兩回事。現在還有新鮮感,等結了婚整天圍著鍋臺轉,想想都窒息。”

她說自己只想享受當下,想吃就吃,想玩就玩,何必用婚姻束縛住手腳?

她甚至不明白包思齊為何執著於結婚,“保持戀愛的新鮮感不好嗎?要是真有錢到不用為生計發愁,我倒可以考慮結婚。可現在錢都在他父母手裡攥著,拿什麼結婚?”

說到底,終究是錢的問題。

俞豔說,包思齊家明明有錢,買房卻只肯付首付,擺明就是他父母不認可她,不想讓兒子留在重都。

說到這裡,她冷笑一聲:“包思齊不是本地人,我爸媽也不可能同意我嫁到外地去。就付個首付?我爸媽更不會答應了。”

我不明白,既然彼此相愛,為什麼要被這種事拆散?首付又如何?兩個人不能一起奮鬥嗎?

“你不愛他嗎?”我問。

“妹妹,愛情能當飯吃?”俞豔反問道,“我和一個人在一起是為了享受生活,不是要當家庭主婦整天伺候老公孩子,還得處理婆媳矛盾的。”

她停頓片刻,又補充道:“除非他家每個月能給我幾萬零花錢,結婚生孩子有保姆照顧,我倒是可以勉強考慮考慮。”

我知道,她愛包思齊,但更愛她自己。

俞豔總把“包思齊不是重都人”掛在嘴邊。可既然這麼在意,當初何必浪費這麼長時間和他談戀愛?有時聚會時她突然發脾氣也會唸叨這句話,在她心裡,重都人就是最好的。其實大多數重都人都這樣,骨子裡就覺得自己的身份高人一等。

俞豔不願意和包思齊結婚,也不是說不願意,可能是包思齊的安排沒有達到她的預想吧。可包思齊卻一廂情願地為兩人的未來籌劃著,他甚至自作主張地把父母從老家接到重都,就為了讓二老見見這個“準兒媳”。

矛盾正是從這裡爆發的。

包思齊想讓俞豔跟自己回家去見見父母,俞豔不同意,他說會將父母帶過來,俞豔並沒在意,沒想到他竟真的把人帶來了,這讓俞豔既驚又怒。

“他一聲不吭就把他爸媽帶來了!”

俞豔說,她當時知道這個訊息時,整個人都是懵的。她質問包思齊,“我明明跟你說過的,不見不見,你還帶他們來幹嘛?”

包思齊委屈地辯解,兩人為此大吵一架,最終俞豔還是勉強同意赴約。

見面時的氣氛格外尷尬,或許是長輩等待太久心生不滿,又或許本就對“拐走兒子”的俞豔心存芥蒂,包思齊的母親全程都冷著臉,倒是他父親一直在圓場,話裡話外卻都帶著刺。

俞豔又喝了一杯酒:“他爸說包思齊和我在一起後,前前後後做了好幾樁生意,問家裡拿了不少錢,結果呢?全打了水漂,後來回去上班,每週還要變著法跟家裡要錢,還說光這半年,包思齊給我花了得有十幾萬吧。”

她冷笑一聲:“做生意誰說得準?有賺有虧,當時一起創業時,我也投錢了啊!再說了,包思齊的錢又不是都花在我身上了,他自己不也花了嗎!”

她吃了兩口菜,接著說:“他爸還笑著說,他們不計較這些,年輕人談戀愛花錢是應該的,呵!說想問問我結婚的事,如果有空,這兩天雙方家長就見見面。說的真好聽,見面菜還沒上,就張口閉口提錢,就這樣,還見什麼父母。”

其實我很擔心俞豔去見包思齊的父母,怕他父母會給她難堪。後來想想她的為人處世一向圓滑周到,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更清楚對誰該說什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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