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賽倒沒什麼失望。
這事雖然重要,但要說找到路克就百分百破案,那也太天真。
從警局的履歷來看,這個年輕人絕對當得上“神探”之名。
他在紐約警探局的重大案件結案率高達30%,在LAPD重案組時結案率接近40%。
而一般意義上的優秀警探,重大案件結案率能有10%就算出挑,1520%足夠能被稱為“神探”。
什麼破案率90100%才算神探,這也就影視作品裡吹吹牛。
現實裡某罪犯殺了一個人,沒被人發現罪犯就出車禍死掉,人變成個骨灰盒。
那這要怎麼破案?反正人死了,除非他自己留下文字影音證據,否則一切由此而終。
類似的例子,還有失蹤、出國、改名換姓,想找到人談何容易。
路克擁有託尼科技+超能力,真正全心全意去辦案,頂天5060%結案率,剩下的絕對只能看運氣。
沒超能力就敢宣稱自己50%+結案率的神探,只有三種可能:第一,只接有把握的案子。第二,屈打成招栽贓陷害。第三,吹牛。
也就是說,再神的神探也會對一大半的案子無能為力。
&nayor找了好幾撥人,最後又找到路克的原因——說不定換個厲害的偵探,就能撞上一個能偵破案件的人呢。
現在林賽聽見路克的話,也不覺得他在敷衍自己。
事實上,之前的幾撥人雖然時間比路克用的更久一些,結論卻是一般無二。
或許這就是水平高低的區別,路克的能力比那些人強,所以更快確定無能為力?
強行施壓,限期破案?別傻了。
這又不是影視劇,惹急了辦案警察,對方心態失衡,直接上網爆料都不稀奇。
美國警察可不是中國同行,一份普通工作而已,做不了就換。
&nayor惹不起,那人家回去德克薩斯去當治安員,誰還傻得派殺手去追殺人家全家不成。
得到這個答案,林賽又客套兩句,還是匆匆起身離去。
這破事耽擱了她不少時間,又不能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