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這人血液和汗液也具備酸性,不過口水血液腐蝕性極強,汗液腐蝕性較弱。
這種能力路克根本不敢學。
學了之後,下半輩子就得練童子功了。
上一世年紀越大越找不到女朋友,這輩子好不容易翻身,他可不想作這種大死。
但如此快地遇上超能力者,就是一件好事。
即便大多數能力沒用,路克也願意花時間挨著捋一遍,萬一就撞上個大獎呢。
行程自由,權錢在手,他自然敢幫卡羅爾拍板離開,再任由洛娜過自己的生活。
本來他也不是什麼完美主義者,更沒想過拉攏所有超能力者。
洛娜的能力再強,本身三觀和心理素質差了,很可能在某一時刻化身豬隊友。
這種人能力再強也不能拉進隊伍,只能在合適的時機使用。
像艾瑪母子那一家子的超能力都很強,他卻也沒太在意,也是同樣的道理。
因此洛娜、艾瑪母子即便天賦異稟,路克只是花點錢,給點培訓材料。
這種投入不高的廣撒網策略,成與不成都無關大局。
……
五天後的夜晚,聖地亞哥邊緣的一家小酒吧裡,洛娜心情煩亂地坐在角落喝著悶酒。
門鈴響動,一個年輕的拉美裔男人走了進來。
他面板偏白,略微凌亂的絡腮鬍很是粗獷,五官還算英俊。
進來後,他只是掃視一眼就朝洛娜走來,在她身邊坐下,手很自然地摟住了她的腰:“洛娜,你怎麼了?看起來很不開心的樣子。”
洛娜皺了皺眉頭,低聲到:“馬科斯,在外面別叫我這名字。”
馬科斯不以為意:“ok,親愛的。你這兩天怎麼魂不守舍的?”
洛娜猶豫著,終於還是將事情告訴了自己的男朋友:“我姐姐說她厭倦了這裡,想回美國去。”
馬科斯一愣,面色鄭重起來:“你,不會也想回去吧?”
洛娜有點煩惱地撓撓頭:“我姐姐想一個人回去。”
馬科斯下意識鬆了口氣,洛娜不跟著走就好。
至於她那個幾乎沒什麼存在感的姐姐,走就走了,輪不到他去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