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道:“很簡單,對方高空拋物是犯罪行為,這種行為就發生在咱們小區裡,而你們物業,就有責任和義務幫助我找到這個拋物者。帶我去查監控!我要找到這個人。”
“行!”
小陳這下不敢拒絕了,連忙答應下來。
不過林北並未急著過去。
而是在確認安全之後,把地上的啤酒瓶碎片以及花盆碎塊,都收集起來,用裝西瓜的袋子裝好。
“林先生,這個待會兒我們物業的保潔人員會收拾的,你就別忙活了,小心割破手。”小陳在旁邊說道。
林北沒好氣地看了他一眼:“這不是垃圾,這是證據!”
小陳:“......”
等等!
證據?
難道說......
小陳猜到某種可能,嚥了下口水,沒再說什麼。
林北把證據收拾好之後,便讓小陳領著,前往物業監控視。
結果,看了好幾個鏡頭拍攝的畫面,都沒有看到東西是從那戶扔出來的。
不過,範圍倒是進一步縮小了。
6號樓,1單元,7層往上。
但......
範圍還是挺大的。
因為6號樓有33層。
即便排除最下面的6層,以及沒住人的4層,也還有23層!
也就是23戶。
而想要從這23戶中找到拋物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林先生,你也看到了,這可真不是我不配合,也不是我故意包庇。”
“實在是攝像頭沒拍到關鍵的畫面。”
小陳在旁邊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