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有些人壓根兒就不是專業學法律的,可能只是半路出家,就敢自稱律師。
偏偏有人還真敢在網上找律師,被坑了都不知道怎麼回事。
老李瞥了一臉呆滯的趙瑞文一眼,繼續道:“至於你的行為,我這麼問你吧,當時那小夥子是不是明確表示,不讓你們拿走他的東西?”
趙瑞文想了下,皺眉道:“好,好像是攔我們來著。”
“但他只是象徵性地攔了一下,然後就放棄了。”
“我們也沒有打他,或者怎麼樣,絕對沒有!”
“很順利的我們就開車走了。”
趙瑞文眼巴巴瞅著老李,
“警察同志,我們這情況......應該不算搶劫吧?”
“畢竟我們也沒動刀動槍,也沒打他什麼的......”
趙瑞文以為,所謂的搶劫,就是拿著兇器,逼迫別人把自己的東西交出來,又或者強行從對方手裡奪過來。
而自己全程沒有拿任何武器。
也沒有跟林北進行肢體衝突。
或許......
不算搶劫?
然而老李卻無情粉碎了他的幻想。
“不算搶劫?誰跟你說的,不帶凶器,沒有暴力,就不算搶劫?”
“我今天就好好給你普普法!”
“刑法規定的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從而構成的犯罪。”
老李聲音洪亮道:
“你們拿走別人的財物,這就是非法佔有!”
“而你們雖然沒有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但你們在對方不允許的情況下,強行開車拉走對方的財物,這就是搶劫!”
聽了老李的話,趙瑞文當場懵逼。
心哇涼哇涼的。
“警察同志,這......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啊,我根本沒意識到自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