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馬雲正驅車,快速朝二中趕來。
在車上,還坐著另一個人。
對方一身軍裝打扮,面容堅毅如刀刻,臉上有幾道疤痕,有點猙獰,又不失軍官的氣質。
這就是被馬雲請來的救兵。
他在京都供職,雖說職位比不得師長,但在京都任職的,權勢隱隱比地方的同級別軍官要大一頭。
更何況,這個救兵的上級,更是軍中悍將,華夏高官。
所以他的權勢,隱隱壓地方的師級一頭。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頭兒的手下,宋大寶。
當初頭兒在清華校園內發狂,和楊天賜打了起來,最後還是宋大寶帶兵收拾的爛攤子。
他和楊天賜的關係也很不錯。
車子很快便來到了二中。
不過剛到門口,便被門口士兵團團包圍住,無數槍筒直指著駕駛座。
“下車!”一個士兵冷哼一聲,看錶情隨時都會開槍。
馬雲放下車窗,還沒來得及說話,他的保鏢德叔就匆忙跑了上來。
“老闆,出事兒了,出大事兒了。”
馬雲皺皺眉頭,問道:“怎麼了?”
德叔說道:“剛剛楊先生挾持了一個士兵,更是當眾開槍,事情麻煩了。”
“什麼!”馬雲不由得渾身哆嗦了一下。
即便是坐在後座的宋大寶,這會兒也是眉頭緊皺,冷汗直流。
歐陽震華僅僅是“涉嫌”偷盜軍火,宋大寶覺得憑自己的權勢,應該能幫歐陽震華“洗脫”偷盜軍火的罪名。
畢竟想要確定一個人“偷盜軍火”的罪名,需要實質性的證據,比如錄音錄影之類的。
而他從馬雲口中得知,歐陽震華是被陷害的,所以對方不可能有錄音錄影的證據。
自己用強硬的權勢,可以讓對方誣陷失敗。
可他說的“楊先生”卻不同了,他當眾挾持軍人,開槍射擊,是有目共睹的,鐵證如山,對方若是執意追究的話,他也說不上話。
若是用強權壓對方的話,那自己也是犯了軍法,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