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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8章 你替朕去問一聲 (3 / 4)

群臣因為這件事而四處奔波,他們都不願意這位女相士如此被處死,理由很多,什麼年齡,非嫡孫,罪不致死之類的話,實際上,還是因為這位女相士的好友太多,他們似乎很擔心這位女相士的事情最後也變成武罪那樣的案件,再次成為陛下的一個藉口,牽扯出一大批的權貴來,權貴們對這是非常在意的。

除卻這個原因,更多的人就是純粹為了反對而反對了。

賈誼正在推行的重商主義,引起了國內很多大臣的反對,他們抓緊一切機會,同樣也不放過任何一個勸諫皇帝的機會,他們認為商賈遲早會滅亡大漢,只有繼續走重農的道路才能讓大漢長久,而他們也會利用近期內的一切事情,打倒他們的敵人,他們不敢將劉長當作自己的敵人,可劉長身邊的那些大臣,卻是很好的例子。

在次日的朝議上,廟堂裡就充滿了火藥味。

最先起身的就是奉常陸賈了。

陸賈倒不是跟許負有什麼牽連,他只是出於對禮法的考慮。

“陛下,禮記說;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

“周禮說:掌三刺,三友,三赦之法,以表彰四口聽監獄訴訟,所謂赦,一赦曰幼弱,乃不滿十歲之幼童,再赦曰老耄,乃花甲以上之老者,三赦曰蠢愚,乃不知人事之殘疾!”

“以秦國的暴虐,也曾立下律法,不會處刑年不滿十歲的孩子,不會處刑花甲以上的老者,只要不是親手殺人,皆可以得到赦免!”

“太后處政時,頒發二年律令,其中具律裡有規定:公士、公士妻及行年七十歲以上,若年不盈十七歲,有罪當刑之人,皆完之!”

“最初高皇帝在位時,更是多次提起這件事,齊悼懿王還在世的時候,齊國有位花甲以上的老者曾僱兇殺人,應當處死,後來群臣商談,認為他的紀太大,又不曾親自殺人,故而不給予腰斬的處罰,剃掉了他的鬍鬚和頭髮....”

“如今你要處死許負,一來,她符合二年律令中七十歲以上的規定,二來,她並非是親手殺人,臣以為,可以赦免她的死罪....”

陸賈並非是信口開河,而是從周開始,華夏就正式擁有了對三類人士的特赦法令,包括小孩,老人,和殘疾人士,這在全世界都是最先進也是最人道的法律形式,這傳統一代一代的被繼承,哪怕是以暴虐而聞名的秦國,也對這法令做出了繼承,並且加以完善,不能懲罰孩子,但是孩子的父母要遭受同樣的處罰,不能處罰老人,但是老人的孩子要替他受罪,不能處罰殘疾人,但是他的看護者要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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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同樣也繼承了下來。

劉長聽到陸賈的話,反而是遲疑了起來,說起來,這法令倒也不能算是錯誤的,張釋之總是說,律法不能是洩憤,要以仁,可是想起了那幾百條人命,劉長卻又無法釋懷。

“既然是阿母所擬定的律法,朕當然是要遵守的。”

劉長這麼一說,群臣頓時大喜。

陸賈也是自信滿滿,他連太后都搬出來了,能壓皇帝一頭的,也只有太后了。

劉長隨即又說道;“可是,朕準備在這律法裡再加一條!”

“張釋之!!”

張釋之急忙起身,看向了皇帝,劉長揮了揮手,說道;“加一條,就說罪行極為惡劣,受害者裡同樣有三赦之人的例外!!!”

陸賈大驚,正要開口,劉長卻冷冷的看著他,反問道:“被郭解害死的那數百人裡,也有孩童,也有年過七十的老者,甚至還有殘障者,就是因為聽不到他的話,撞上了他,就被他所殺死,那些人又該怎麼算?!這般罪行,還要得到赦免?!朕不答應!!”

“陛下!!這是郭解之惡,與他外大母有什麼關係呢?!此不仁也!”

“朕蠻夷,不知仁也!後人勿類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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