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釋之怒氣衝衝的看著郅都。
蒼鷹緩緩抬起頭來,直視張釋之的雙眼,兩人隔空對峙。
老臣們就只有吃瓜的份了,竊竊私語,這兩人若是幹起來了,誰能取勝呢?
同為法家,兩人的辦事原則卻截然相反,郅都是以敢抓敢殺而聞名的,惡名昭著,人見人怕,哪怕是犯下一點小錯誤,在他手裡可能都會被斬首,以重刑來達到治理天下的目的,用暴虐的手段來懲治罪犯,一切以天子馬首是瞻,皇帝說什麼就是什麼。
而張釋之呢,是以公正嚴明而聞名的,他跟郅都的共同點是不管對方什麼身份,他都敢去抓,可不同的是,他是按著律法來行事的,你觸犯了什麼罪,就是什麼刑法絕對不過過量,也不會輕易赦免,至於天子嘛...這位的名言就是“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共同”,說的通俗點,就是“律法面前人人平等”。
張釋之可不只是彈劾郅都,他的眼神緊緊盯著群臣,眾人頓時意識到,廷尉要成大麻煩了啊。
就如眾人所猜測的那樣,廷尉的風格迅速變化,變得甚至比宣義時期更加...嚴格。
太子劉安成為了最大的受害者。
張釋之就盯著他來刷政績,劉安,劉祥,劉啟,劉卬這幾個在第二天就被抓到了廷尉,而城陽王劉章一如往常的來廷尉撈人的時候,卻沒有能如願,張釋之按著律法,河西王城內縱車,罰兩盾,北庭王縱車,在甲士逮捕時想要逃走,罪加一等,罰四盾,二甲。西庭王拘捕毆打甲士,貶為城旦。
太子不曾駕車,可在車上,罰一盾。
劉章無奈,這罰款好說,可是這貶為城旦...最後還是太后出面,要求張釋之從輕發落,張釋之方才將貶為城旦改成了笞十,由張釋之親自來執行,劉卬的屁股都被抽爛了,也就是劉卬身材高大,體格強壯,換個人來,那都不好說。
從那之後,這五人組頓時安靜了,出皇宮都是小心翼翼的,而他們五個都慫了,其餘那些群賢更是驚懼,壓根就不敢做什麼出格的事情,一時間,整個長安變得無比的安寧,治安大好,夜不閉戶,路不拾遺。
除卻針對上層權貴之後,張釋之還親自前往各地,詢問地方官吏,是否有不讓他們越級上訴的行為。漢朝的律法是這樣的,最先是縣衙來判刑,若是你覺得縣衙的判決不公,可以上訴,到郡裡,還是覺得不公,可以再上訴,到廷尉。
當然,如果廷尉覺得縣衙的判決是公正的,那上訴的人就要承受雙倍的懲罰。
如果廷尉覺得縣衙和郡縣判決不公,那縣衙和郡縣判你什麼罪,他自己就要受什麼罪。
大漢這個制度很是完善,主要是因為這個制度是秦...咳咳,是因為大漢強盛,律法方面的人才輩出,故而律法得以完善。
可縣和郡一般是不給這個機會的,他們當然也擔心廷尉最後翻案,故而各種恐嚇百姓,或者採取強制手段,張釋之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廢除了上訴者會受到雙倍懲罰的標準,對判決不公,上訴即可,不必再受到雙倍的懲罰。
廷尉官吏大驚,急忙說道:“天下受判決者何其多,若是您如此規定,只怕天下罪人都要不斷的上訴啊!”
張釋之回答道:“這不是很好嘛?律法是決定生死的大事,難道不該多次認真的查實嘛?”
官吏又說道:“廷尉官吏將無寧日啊!”
張釋之憤怒的訓斥道:“若欲享太平,何不回去耕作,來廷尉做什麼官吏呢??”
在取消了這個制度後,張釋之多次派人前往地方,詢問犯人,上訴時是否被地方所阻止,有沒有恐嚇,或者強制判決,有沒有對判決不服的地方等等,又重新審視以往的卷宗,廷尉大規模的活動,竟然是發現了有三百四十起強制犯人不許上訴的案件,張釋之按著律法,罷免或者將這些人下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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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上訴者不斷的前往廷尉,乃至各國的廷尉,張釋之要求各國廷尉不許怠慢政務,要認真的執行。
就在這個時候長安裡又發生了一起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