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教堂位於郊外,若是準確來說的話,是在城市的邊緣地帶上。
從公寓大樓出發,走路需要花上兩個多小時才能到達。
對於體質遠超常人的凌辰來說,這麼一點距離,倒不至於會超出承受範圍。
不過,考慮到目前需要分秒必爭,而且老狼身為遠端攻擊手,體質值自然比不上凌辰,若是用雙腳慢慢走向教堂,顯然不是一個好辦法。
儘管,兩人都不想節外生枝,但為了節約體力和時間,最後還是在附近偷了一輛車。
呃……來偷這個字眼來形容,其實並不算準確。
從他們先是打昏了車主,然後綁住四肢堵住嘴巴,並且將其直接丟到後車箱的行為來看;
這應該叫搶劫,而且還是明目張膽的搶劫。
當然,會故意綁上車主,不是因為他們太閒了沒事做。而是要令車主無法報案,不會為他們的行動造成阻礙。
退一步來說,即使車主的家人察覺到不妥,但是失蹤人口案是要等到四十八小時後,警方才會受理的。
到時候,不論他們的任務成功或是失敗,都已經拍拍屁股走人,不會再停留在附近。
凌辰和老狼都不是菜鳥,在偷車……不,是搶車前自然會考慮清楚。
做事滴水不漏,減低一切可能出現的風險。
此時以車代步,行進的速度自然快上許多。
這才十來分鐘左右,凌辰就清晰的感受到了,左右兩側建築物的密度一降再降。
緊接著,順著公路轉入小路,繼續開上五分鐘以後,周遭的景色頓時豁然開朗。
目之所及,全是大片的草堆和泥濘小徑。
很顯然,這裡的位置實在過於偏僻,平日肯定人跡罕至。
正因如此,並沒有多少文明的氣息殘留在此地。
看著周遭的路徑,正駕著車的老狼狠狠一皺眉。
忽然之間,他用力踩下剎車,將車輛停放在一條羊腸小道的前面。
老狼率先推開了車門。
“不行了,前面的路面太過凹凸不平,很難開進去。”
凌辰深以為然的點點頭,同樣推門走了下車,道:
“那就走路吧,反正對照地圖的方位,咱們距離教堂只剩下兩三分鐘的腳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