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科幻靈異>陰陽教授> 第七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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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1 / 2)

“S,野火抓了不少像你這樣的孩子,然後洗腦供他驅使吧?”我忽然想到什麼,慌忙在他走之前問道。

S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仍然是背對著監控攝像頭一字一句地告訴我:“被選中的孩子,是天命,不是什麼洗腦。陳世風,你會為自己的無知與自大付出代價。”

“那我就等著代價的到來。”我笑著告訴他,“對了,最後讓我再囉嗦一句,S,你現在回頭,還來得及。”

“回頭?我身後是監控,回頭等於是找死。”S半開玩笑,半認真地這麼回答我。

然後,他的身影便很快消失在了監控室當中,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陳莓的資料上記載著這個我很久沒見的堂妹,各科成績都十分優秀,連續幾年參加比賽,基本上都是奪冠。

如果說陳莓不是遇害的話,我想多半是被野火看上,所謂的天命嗎?真是一種可笑的謊言。

往後幾天當中,紙條一直都沒有斷過,我讓他們給我筆記的所有的規則,假如裡面有些這些東西的話。事實上還真的有,規則也很簡單,短短几條。

其一,以靈魂作為契約,便可獲得筆記的使用權。但是死後,靈魂將棲身筆記當中,成為守護靈之一。

其二,使用者將需要殺死的人的名字寫到筆記本上,守護靈便會為他完成殺戮,人鬼不限!但是使用者本身需要知道對方的名字及長相,在寫上名字之後,守護靈會在四十九秒之後執行,沒寫死亡原因,一律會死於驚嚇過度。四十九秒內寫上死亡原因,則需要寫上詳細過程,否則,無效。

其三,一定程度上可以要求守護靈對死者的死前行為進行操控,程度在被殺者能夠執行範圍內。操控最長時間為四十九小時。

其四,不得以汙穢之物沾染筆記本,不得以任何手段損毀筆記本,否則,後果自負。

其五,在守護靈在兩個以上之時,可以以靈魂作為契約,產生第二個使用者,但其權利僅限於殺人,並且能力屈從於主筆記。

這是寫在筆記上面的規則,著實讓我感到震撼,尤其是人鬼不限那四個字。筆記本上的惡靈有這個本事殺人滅鬼,那就不是什麼普通的惡靈,不知道製造出來這東西來的人到底是用了什麼手段來煉製。

可是,從上面的所有規則來看,其實都不過是針對普通人的。例如製造這個東西的人一定有辦法在不需要契約的情況下就使用筆記本,但既然制定了規則,裡面的惡靈就一定會按照規則辦事,因此,要想在沒有契約的情況下使用筆記,方法應該都是一樣的。

紙條上通知我說S追查到了野火的蹤跡,有線索,打算在九月十日那天親自去調查,也就是明天。為什麼會選擇那天?S的解釋是面對野火,他需要做好準備再出手。

在他有嫌疑的情況下,自然這是最拙劣的謊言,可現在我身陷牢獄,他說的話就會是真理。

事情到了這一步,我已經很清楚S究竟要怎樣從警局逃離出去,並且帶走筆記。一切就只等著明天的到來,事情也已經全部安排妥當,我想S那邊也是。

明天,就會是我跟S,最後的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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