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死我了!居然敢嫌棄我孩子多!”蘭花小姐姐相當不爽,“我還沒嫌棄他狐臭呢!一天到晚噴止汗劑。我們一起去健身房,他燻走一圈人!”
“呃……”
有體味的人,運動起來確實比較尷尬。而且體味這玩意,涉及種族天賦。蘭澤以前出國留學的時候,和朋友們一起踢球,球場上氣味飄揚起來和球技一樣狂野。
他那時候還鍛煉出一項新技能:聞味識人。——不同的熟人,氣味也不一樣。
所以,說人臭味相投,是很有道理的。
但他這項技能,辨識率不高。
因為班上同學愛用止汗劑。基本上,他只能在體育課下課之後,聞出附近有沒有人。沒有挨個人訓練聞味兒的機會。
直到碰到一個只能聽見腳步聞不到味的姑娘。他技能徹底失效了。
那姑娘亞麻色頭髮,忽略鼻子兩邊雀斑的話,還挺清秀的。……早就是前女友了,現在人家叫雲嵐。
蘭花嘆了口氣,迅速調整了心態:“其實我也不虧啊。就當是又收集了一個人類品種……”
“啥?”蘭澤清了下嗓子,小聲說,“一哥知不知道這小子欺負你?一哥不去揍他嗎?”
“誰能欺負得了我啊?該揍的我自己就揍了。輪得到他嗎?”蘭花無所謂地擺擺手,“小一就是個弱雞。”
“我估計……”蘭澤猶豫地說,“一哥從小戰鬥力應該比我厲害一點吧?他又沒有發育滯後的影響。”
“你小時候很厲害?”蘭花小姐姐眼前一亮?
她看看前面追著球跑的幾個孩子,又看看蘭澤,好像想從他們身上看出點什麼。
“我打全校的人,搶別人零食。老師都拿我沒辦法。”小時候的事,蘭澤說起來都覺得丟人。他揉了揉臉。“全校人叫我魔王。”
“啥?”
“魔王。”蘭澤低頭,不好意思地重複了一遍。
“混出花名了嘛?”
“我覺得,就我這種人,一定是一哥收拾的物件。他只要天天追著我,就能伸張正義。”
“你被他現在的樣子騙了。”蘭花斷定。“小一在我面前,一向喜歡以理服人。你知道為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