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呵?”
蘭澤想了想。要麼立馬走人,要麼……
他接過小饅頭,直接捏個手印然後揣兜裡了。“我媽給的。收藏了。”
要是在國內餐館這麼幹,損毀食物,然後還不吃,罰十倍起步。
媽媽終於苦笑了一下:“你這孩子啊……你倒是說說,都有什麼事讓我丟臉了?”
蘭澤覺得無話可說。
有誰不是把開心的事、得意的事記得牢牢的,有空的時候回憶一下還能吹吹牛。
丟人的事,差勁的事,總是念念不忘,心理會出毛病的。
“我的小兒子,這麼優秀這麼聰明的小兒子,我有什麼可以丟臉的?”
媽媽是當老師的人,嘴皮子可利索了。拉拉雜雜說了他一頓,主題是:我兒子很優秀。
言之成理,十分具有邏輯性。舉的例子,基本上是蘭澤大學時候的事兒。
蘭澤反正也插不上話。於是專心吃東西。
“你啊,從小就特別聰明。媽媽以你為傲還差不多。”
蘭澤沒忍住,“嗤”地笑出了聲:“媽媽,是不是我十二歲以前,不算活人啊?”
“什麼意思?”
“沒什麼。只不過,我小時候真是個笨小孩。還不乖。成天打架欺負人,在童校什麼也學不會,老師都說我是上工讀學校的材料。你是真不知道?還是忘了?”
“這些事情,你還記得呢?”
“我忘得了嗎?”在那個年代,蘭澤常年看不見媽媽。偶爾看見的媽媽,只不過是遠遠的冷漠一瞥而已。
自生自滅而已。
雖然大部分童校孩子,都是如此。但是至少,他們活得更正常一些。
別的孩子們有保育老師溫柔以待,有夥伴們互相作伴玩耍;他經常得到訓導老師的特別訓話和關單間的待遇。從某種意義來說,蘭澤的確從小與眾不同。然而,並不在優秀的那一端。
“也算是苦盡甘來了吧。”媽媽微笑著說。
“現在也不怎麼樣啊。我又沒有正式工作。”
“想找工作嗎?”媽媽問。“趁著這兩年,我的老關係都在。可以幫你想想辦法。”
蘭澤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