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澤不理後面的狼,只管走自己的。
再撲上來,再打就是了。娃們全員到齊的時候你們不開戰,現在開戰?
不過,狼是有什麼陰謀嗎?比如,召集更多狼手?
蘭澤走了一段,又回頭看後面那條狼。
它沒再跟著,而是跑到路邊去聞那具狼屍。
從草叢裡又冒出一條狼,也跑向了狼屍的方向。然後又是一條。
呃,果然埋伏的有。
蘭澤不確定狼吃不吃同類屍體。
吃也好,不吃也好。他不打算留下來驗證了。
看著那幾條狼圍著屍體一個勁聞,他越走越遠。
直到看不清那幾條狼,他才專注於前方。
扔掉狼屍的時候,他已經不緊張了。至於害怕,面對這些有組織有紀律還愛吃肉的野生動物,正常人怎麼可能不害怕?所以他一直在往主幹道的方向走。
又走了一段之後,他終於發現了一件極端不愉快的事。
他全身都是血。
剛洗過的衣服,才隔了一天,全都弄髒了!!!
現在這個時候,他渾身是血,身披亮閃閃的鋁箔塑膠紙,沒吃早飯,也沒刷牙。獨自走在無人的寂靜野外,表情詭異,搞不好臉上也沾了血。
從哪個角度看,這形象都不是正常人。
蘭澤多日以來,走的是遠離人煙的老舊鄉間路網,離主幹道的直線距離足有幾十公里。如果不抄近路的話,怎麼也得走到傍晚才能到大路邊上。
但是在那之前,考慮到他帶著一身血衝進休息站給過路人帶來的衝擊力……他還是理智一點比較好。
他檢視地圖,他腳下的道路是一條灰色的細線,併入另一條灰色細線之後,在稍微偏離主幹道的方向,前方有條岔路與河流擦肩而過。
地圖上是這麼顯示的。但是具體距離有多遠,從岔路到河流好不好走,他一點也不知道。
地圖上的這些毛細血管般的道路雖然大部分還能通行,實際上已經屬於文明遺蹟了。——“前聚變”時期的文明,歷史學者已經這麼稱呼二十世紀後半到整個二十一世紀的“近代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