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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2 / 4)

毓秀的腳背上還好,只是瞧著被水浸得更白更細嫩了些。腳底、腳指頭等部位和她白皙的腳背對比起來更加顯得慘不忍睹了。

腳指頭被泡腫了不說,腳底所有的面板都被泡得泛白,出現了無數凹凸不平的褶皺。

這腳要是自己粗心大意了沒管,怕是等到了夜裡再看,得疼掉毓秀一層皮。

阿萍從百寶囊中取出一塊幹淨的棉布,就幫毓秀擦起了腳。

毓秀來不及阻止阿萍的舉動,只能小聲尖叫:“你這瞎糟踐好東西,這麼好的布放在外面可以換半袋米了!”

阿萍混不在意地搖頭:“現在又不能出去大山,它再值錢也花不出去,給你擦腳正當用。”

“東西用到合適的位置,當即起了它的作用,就不算浪費。”

阿萍是知道在古代布匹可以當錢幣使用的。

但那又怎樣?在她眼裡看來東西不分貴賤,只看它有沒有用,在恰當的時機得不得用就好了。

人是比物貴重的,這個道理起碼在她心裡是這樣的道理。

毓秀第二次在別人這兒體會到被珍視的感覺,她鼻子一酸,趕忙扭頭看向別處,免得自己在阿萍面前落下淚來。

自從。。。以後,她是最明白眼淚在這世上是最無用之物。

流淚這個行為只會讓自己和關心自己的人更難過而已。

阿萍給毓秀擦幹了腳,就招呼正坐在孩子堆裡的梟奴過來:“梟奴,你過來,我給你秀姨捏腳緩解一下。你來看著學學,等會兒你與貴郎、誠郎他們兩個互相捏捏。”

“這套按摩手法,雖然痛了一些,但你們的腿就不容易壞了。”

梟奴聽了阿萍的招呼,立刻就穿上鞋走了過來:“嗯,好,我學。”

看他過來站著了,阿萍轉頭對毓秀說了句忍著,就動手給她按了起來。

毓秀痛得齜牙咧嘴,眼角都滲出了些淚水。可等阿萍給她按完了一會兒後,她的確覺得自己的腿輕鬆了很多。

按完了毓秀的腳,阿萍又去看梟奴和貴郎、誠郎他們三個互相按腳,言語指點了些他們力道的不對,等他們改正後,阿萍又坐回了毓秀身邊。

她又從百寶囊內掏出了一雙麂皮靴:“毓秀,我腳比你大一些,你穿上我這雙鞋時,用麻繩在外綁緊些,我想這麼做了應當是不妨礙走路的。”

毓秀推辭道:“這麼好的鞋子,你自己留著穿吧。”

阿萍低頭瞟了一眼地上她那雙濕透的布鞋,再開口時語氣裡帶著幾分不容人拒絕的霸道:“給你穿你就穿,你是個配得上用好東西的姑娘。”

這一路上,她算是看出來了毓秀行動上是第一個走出匪窩的姑娘,但她的心卻是在所有姑娘中唯一還留在匪窩裡的。

這樣可不行,阿萍想毓秀以後自己決定了是要再嫁,選擇物件還是不愛的偏僻村落裡的農夫,她可不能還是現在這個性子。

敏感脆弱,外面瞧著是幹練潑辣,內裡卻過於善解人意,還被養成了覺得自己配不上好東西的‘節省’性格。

這可不行,這樣的性格太吃虧了,以後毓秀在村裡的生活,阿萍簡直不敢去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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