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知夏那時約林叢夏見面的地方就很微妙,是在一些比較混亂的酒吧外面,那些酒吧外面還有些猥瑣的“撿屍人”,沒錢沒顏約人,就幹脆在酒吧外面等著,看有沒有醉死過去的女人,他們將人給“撿走”,行不軌之事。
林叢夏不知道這些,林知夏親自定的地方,就真的不知道這裡的危險嗎?可她還是將地方定在了這裡,並且在拿了檔案,拿了林叢夏的鑰匙後,胡亂答應了林叢夏會幫她訂網約車過來接人後,一去不複返。
連林叢夏讓她約車過來的事情都忘了個一幹二淨。
此刻的林知夏並不完全是劇情裡的林知夏,但叢夏也算看明白了,如果有機會,林知夏估計,真的會放任她的嫉妒心。
這可真是……
叢夏臉上依舊掛著淡淡的笑,她也不繼續追問林知夏了,而是又道:“對了,兩個媽媽都跟我說了,當初之所以帶你出梧桐村,是怕梧桐村那些人沒人性的把你養到十來歲,就把你賣了或是當成童養媳。
原本是要帶你下山後,就找戶人家收養你,或是送你去孤兒院……但是,她們遇到了一個老人,說是養了你,對我有好處,她們才肯養你。可是,你也知道你的身份,她們是沒有辦法對你和對我一視同仁,這才讓你一直承受被忽視的惡果。”
“可,最近我找人去調查,那個老人還活著,但是已經淪落成乞丐了……才知道那個老人當初是認出了你,知道你爺奶、爸媽是幹什麼的,恰好她的兒子,就是透過你爸媽買來的。她覺得你爸媽對她有‘恩’,就把這件事瞞下來了。可是,她兒子36歲那年,有個自稱是他弟弟的人找了上來,跟她兒子說,他們爸媽找了他三十年,也曾經來過這個城鎮,甚至是來到了他的家裡,都沒有找到他。
後來老夫妻兩個也沒有絕望,繼續找,繼續找,直到有一次,他們遇到車禍,沒能挺過去,才終於結束了尋找。他弟弟還說,爸媽臨死前,跟他說,還是懷疑這一家,讓他一定要過來,求也要求著他做個dna檢查,然後燒了結果給他們……
那個老太太堅決不許,可兄弟兩人長得的確像,老太太的‘兒子’還是答應做了,做了之後,又看了弟弟拿出來的親生父母曾經尋到他家裡的證據,頓時痛哭流涕,到了最後,說自己對不住親生父母,也沒辦法和買賣人口的罪犯住在一起,帶著妻子孩子,淨身出戶,跟弟弟回去了他真正的家鄉,只每個月給老太太寄幾百塊錢回來……那老太太也許是買了人家的孩子,也是造孽,所以,到了最後,淪落成了個乞丐……”
病床上的林知夏一臉的不可置信和憐憫。
叢夏微哂:“你覺得她可憐?難道你不明白,如果當時不是她胡言亂語,兩個媽媽會把你送去孤兒院,你在孤兒院裡就沒有人對你不公平。這不都是你一直想要的嗎?”
林知夏想要什麼?她追求正義,正義是什麼?正義的其中一種,就是公平。因為她潛意識的認為兩個媽媽對她不公平,所以她才非要尋求公平,追求正義。
可叢夏表示,她當初是有機會去孤兒院,被人一視同仁的對待時,林知夏的表情卻告訴她,林知夏並不怪那個老太太,她寧願待在叢夏身邊,被不公平對待,也不想要去孤兒院。
叢夏:“……”人類果然是神奇的生物。
她搖了搖頭,對林知夏最後道:“隨便你怎麼想吧。我這次來,其實是兩個媽媽覺得,她們當初的確不該收養你。無論如何,收養了,就該一視同仁。她們做不到,卻還是為了我養了你,到底是有一分對不起你。所以,你這次的住院費用,家裡會負責的。你,好好活著罷。”
都說死了一了百了,報仇麼,就該讓對方死了算了。
可是,叢夏卻覺得,有些時候,活著而沒有希望,才讓人更痛苦。
別忘了,林知夏身上還揹著貸款債務。這些東西可不會因為林知夏住院無法掙錢,而停止利息增長。
沒了一張清秀的臉,沒了生育能力,還沒有了名聲,卻背負著她幾乎無法還得起的債務,林知夏將來,還能如何?
至於另一個人,就更加不算什麼了。
林嵐親自出手,調查了淩雲鎧的第一任妻子的死亡原因,查到淩雲鎧的這個妻子的死,是淩雲鎧一手造成的,正要設法以故意殺人罪送淩雲鎧進去,就有霍明珠的護短家人同時出手,他們的手段更狠,設計淩雲鎧販|毒!
林嵐知道了,也只當不知道。
淩雲鎧最後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林嵐和夏蘭蘭,親自去給淩雲鎧收的屍,然後反手把霍家誣陷淩雲鎧的證據給送到了警局。霍家張狂數年,也終於一夕倒塌。
叢夏知道,這是林嵐身為母親,對淩雲鎧最後的一絲溫柔。
雖然淩雲鎧大約不是很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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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如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