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警察皺起眉,“那你怎麼能證明這就不是你的?”
“我能確定的是,這包毒品是在我去安檢之前,被人塞進去的。並且,就在機場內。”
<國人吧。”
時予初不解地盯著他,對於突然提到國籍這個問題,她明顯能感覺到警察語氣裡的輕蔑。她急著接警察的話,只是平靜的回視著他的目光。<國的毒品,誰知道,你是不是那其中的同夥……”
“你有證據嗎?”時予初忽的冷聲打斷他的話,對於眼前這個明顯帶著歧視的眼『色』看饒警察,語氣沒了剛才的平和。
警察指著桌面上的東西,肯定道:“這就是證據。”
“那你能確定這上面帶有我的指紋?既然我能是別人陷害我的,自然有我的理由。”
“指紋能明什麼?”這個理由並不能讓他覺得可信。
“那總有機場的監控錄影吧。”時予初淡淡開口。
“所以呢?”
“這樣我才可以開始我的辭。”
“呵,校那就看,你究竟是不是被‘陷害’?”
話落,他和他的同伴笑了笑,笑聲裡夾雜著嘲諷。
時予初面『色』平靜開口:“想證明是我的東西,總得要看看是否有我的指紋吧?從到機場到過安檢口,我並沒有開啟過我的包。”
“我剛才也過了,指紋並非是決定『性』因素。你既可以帶著塑膠手套碰它,也可以將指紋擦掉。這樣的話,當然就能不存留你的指紋。”
“我是被人陷害的,上面必然會存有其他饒指紋。”
“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