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裡的惡霸,只有那麼幾十號打手,卻可以統治整個縣城,讓城裡的人敢怒不敢言。
就算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也只能忍氣吞聲,不敢反抗。
而且,這樣的人還不少,幾乎全城的人,都受到惡霸的欺凌。
可以想象一下,全城有多少人,不說多,十幾萬總是有的。
可是,沒人敢反抗,就算有那麼一兩個人反抗了,很快就會被惡霸的打手打死,丟到野外喂狼。
其他的人,都是沉默對待,不敢有任何的反抗心思。
城裡的人,漸漸都變得冷血,只想活下去。
也漸漸的習慣了惡霸的欺凌。
想想,十幾萬人,哪怕是一人吐一口唾沫,都能把惡霸淹死了。
可他們卻不敢反抗。
說起來,還真是可笑。
後來,縣裡來了一個赴任的縣令。
實際上,這個縣令並不是縣令,是遠處山上的麻匪,劫了縣令的火車,卻沒有劫到錢。
那個縣令倒也是機靈,說自己是師爺,縣令已經淹死了。
然後,又跟麻匪頭目說,錢有,而且很多,不過得自己去賺。
怎麼賺?
當縣令去赴任,然後剝削百姓,就能賺到錢了。
於是,麻匪的頭目,就冒充縣令,帶著那個假師爺,赴任了。
一方是稱霸縣裡幾代人的惡霸,一方是想要撈錢的麻匪。
兩方人開始了掰手腕。
在過程中,雙方互有損失,仇恨也越來越大。
漸漸的,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地步。
麻匪原本只有七個,被惡霸害死了幾個,就剩下了最後的四個人。
惡霸家,再怎麼說也有幾十個打手,每人都配有槍支。
四個對幾十,不用說,勝算也極低。
可麻匪還是放出話來,說要殺了惡霸。
惡霸表面上沉穩不驚,實際上卻躲進了他那個經營了幾十年的堡壘裡面。
那個堡壘,極其的堅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