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雖然認識張小麗,可是她就是我養父鄰居家的女兒,我們之間什麼都沒有,我也不知道今天她怎麼會來說起是我的妻子。”
莊亦周見警察來了,急忙把情況說了一遍。
“你真的跟她不是夫妻?不是因為自己賺錢了,就不認自己的髮妻了?”
警察盯著莊亦周追問道。
“不是夫妻。”莊亦周很肯定的說道。
“警察同志,你看,你看看,我的結婚證都在手上,可是他就是不承認。”
張小麗急忙把自己手裡的結婚證遞了過去。
警察翻看著那結婚證,結婚證是真的,日期是十年前。
看完後,警察就把結婚證還給了張小麗。
“結婚證是真的,我們已經都核實過了。”
“警察同志,這位張小麗的結婚證是真的,那麼我想問一下,如果有人冒充本人去領結婚證,這樣的情況有嗎?”
蘇雲暖走到警察的面前,低聲問道。
警察一聽,愣了一下。
現在的結婚證又不需要照片,只要開個證明就好,還真有可能會被冒充。
“有是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不過開證明的人應該是認識雙方的,才會開這樣的證明。”
警察還是不相信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就算是認識,但是如果開證明的人有好處拿呢?”
蘇雲暖又追問道。
警察的嘴巴張的更大了,他是真的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那肯定不行,張小麗,莊亦周,你們的事情我們會去調查,在這期間,你們都不要再鬧事了。”
警察看了一眼莊亦周和張小麗,給予了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