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滿月說了經過,宋姿還是抱著盛寶貝不放手。“要不,等佳期把槍交給警方手上了,我跟盛寶貝再出去吧。這事情的發生會不受控制的,如果任佳期和祁行之在路上槍被搶了呢?那壞人找到盛家來了呢?滿月,就讓我跟盛寶貝待在臥室吧,不怕一萬就
怕萬一。”
林滿月:“……”
小心些有錯嗎?
沒有的。
宋姿她也是為盛寶貝考慮,林滿月就沒有把兒子抱出來。
再等等吧,去警局提供物證,應該還要一會兒的。
另一邊,祁行之與任佳期兩人安全到達警局,提前有打了招呼,兩人就被專人領著去了領導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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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證據,是要保證安全的。
專業人士鑑定,任佳期與祁行之拿到警局的槍,子彈與劫匪在搶奪寶石時一樣,對上號了。
仿造槍,是按照兒童玩具槍來專門做的,反其道而行能夠躲開很多檢查。
證據找到了,因為當時商場監控是壞的,警方還是叫任佳期去辨認一下。
特殊材質的玻璃這頭,任佳期和祁行之由幾名警察陪同而站,對面的房間,警察帶了一名犯人進來。
只看樣子,就是那種凶神惡煞的,不是面善的。
警察問任佳期:“是他嗎?”
還別說,真的像是在哪裡見過的。
任佳期沒有過目不忘的記憶力,可玻璃對面的那個人,她是記得的。
會是商場嗎?
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實話實說:“這人,我不像是第一次見,對這張臉是有印象的,暫時想不起了是在什麼場合什麼時候見過他。有可能是我買玩具的商場,也有可能是別處。”
警察提示:“從可查的監控錄影顯示,此人當天比你提前到的商場,他的口供逃到這裡之後就躲在了廢棄的下水道里。他的槍和搶奪的寶石,都塞進了任小姐你所購買的玩具盒內。”
“!!!!!”任佳期要罵人了!
擔驚受怕的心情跟坐過山車似的,好不容易見到劫匪被抓,怎的還提什麼寶石!
“他說謊,盒子裡沒有寶石,就只有那把槍!”
“這方面,我們會繼續跟進的,任小姐購買的玩具槍盒子沒有丟吧?之前除了你,還有誰接觸過那個盒子?”
任佳期沒有馬上就回答。
懷著一顆赤城的心,來做一個良好的市民。
這樣的對話,即使對方是走程式正規辦事,任佳期的心裡極其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