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說了爸爸身體不行了,二姐你現在相信我說得話了吧。”
“你是要我,為林呈裡的自虐買單嗎?”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想說,爸爸他都這樣了,你能不能放過他?”
“能啊。”
林真真懵了,準備了好多話,都沒處可說。
林滿月掃了一眼發懵的林真真,挽著盛韓軒走了。
說能就能。
第二天,因為證據不足,林呈裡就被釋放了。
自由了?
並不!
釋放是釋放了,但是林呈裡的存在,會危害其他人的人身安全,被強行送進了精神病院。
林真真收到訊息時,林呈里人都已經進精神病院,接都接不回來。
因為,林呈裡不止林真真一個女兒,名義上還有林蕊蕊和林滿月。
連探望的機會,林真真暫時都沒有。
要等,等林呈裡的病情稍微好一點,不亂打人了,就能見到。
這跟坐牢,有什麼區別?
林真真委託賈律師,要走司法程式,見到林呈裡。
賈律師拖關係找人,都沒能得到精神病院方的同意。
在醫院時,連醫生跟護士都打,不分熟人不分生人。
說不上一句話就動手,這樣的病情不加以控制,後果將不堪設想。
上躥下跳的賈律師,被祁行之一個電話叫回了事務所。
“你把你手頭上的那個案子放下,我另外安排一個給你。”祁行之遞給他一份卷宗。
賈律師大致翻看了一下,是一起合同糾紛案。
小案子,很好打。
賈律師說:“這個給其他人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