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爸媽在鎮上做工,留我和姐在家,我那時很膽小,怕黑,怕鬼,怕耗子精。
半夜我經常被噩夢嚇醒,然後哭出聲來。
被我吵醒的姐,總是輕拍著我的背,安慰我說:“害怕就喊一聲姐的名字啊。”
那是姐的理論,害怕時,喊一聲親人的名字,那些可怕的東西就不敢找上你。
被親人惦記著的人,鬼怪是不敢害他的。
“張福如。”我總是這麼喊。
三天後的一個夜裡,姐走了。
我握著姐的手,第一次明白,死人的身體,能有多冰涼。
村裡的習俗是停屍三天,第三天的夜裡,我獨自給姐守靈。
後半夜,大概是凌晨兩點,梅來了。
“節哀。”梅對我說。
梅坐在我身邊,看著我姐的遺體。
“我能讓你姐復活。”
梅當時是這麼說的,我記的很清楚,七個字一字不差。
我相信了梅,讓梅把我姐的遺體扛走了。
第二天,梅從村裡消失了,帶著我姐的遺體。
我把這件事告訴爸媽,他們也抱著一絲希望,以為梅真的會什麼還魂異術,能帶著活蹦亂跳的我姐回來。
可一個星期過去了,還是沒有訊息。
村裡有人得知了這事,提醒了一下我們家。
隔壁省很是興冥婚,一具年輕的女屍,能賣上十幾萬的高價。
我們一家人才醒悟,立刻是瘋了一樣,到處去找梅。
可梅好似人間蒸發了一般。
我們也不認識哪個和她有關係的人。
她本來就是沒有任何來歷的女人,村裡人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她零二年來了我們村,自稱寡婦,孤身一人,收拾了村東的一間廢屋住下,賣些糖巧點心過活,也不怎麼和人交往。
那是我們對她瞭解的全部。
我懊悔的想死,都是因為我的錯,弄丟了我姐的遺體。
我恨透了梅。
我救過她,信任她,她卻欺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