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成了郡主,封號“錦溪”,荊溪二字的諧音。
聖旨的大意是:
她一有救苦救難心,毅然憑藉舉家之力,幾個月時間一口氣在江南辦起了近三十家善堂,使上萬難民得了容身之地,更惠及幾萬百姓,平安順利在朝廷款糧到位前安定了局勢。舉事善舉,實乃大功,就連兩江衙門也在為她請賞。
為了鼓勵此等善舉,也為了感激程紫玉普濟天下的大慈悲心,必當表彰。
二,面對危機臨危不懼,將個人生死拋諸腦後,保太后,擋危難,急中生智,最大程度保全了太后安全,減小了損失,化解了危機。此等義舉更當推行。
兩功並一,已是極大的功勞。而程紫玉既非皇親,也非國戚,只是一小小百姓,卻能將善和真發揮到極致,更當作為民間美德的標榜。
聖旨最後又是一輪誇讚,以及鼓動。
程紫玉聽得模糊,趴在地上心頭顫動個不停。
她就是覺得哪裡不太對。不對,就是不對!
和她一樣覺得不太對的,還有太后。
她離得近,似乎聽到了太后正在悄聲問皇帝,說聖旨裡是不是少了條什麼?
少了?
她悄悄看去,她沒聽錯,太后正看著皇帝,皇帝卻只說了句:
“母后,朕自有主張!”
她是正對主亭中心的皇帝而跪,所以亭中所有人幾乎都在她的視線範圍。那一瞥,她看見李純淡笑,朱常安翻了酒杯,皇后笑得牽強,朱常哲笑得開懷。
在她的呆滯間,於公公上來提醒她謝恩。
跪拜後,聖旨到手,她卻依舊有些恍惚。
說實話,她是有些激動,可慌張更多。
這不對!
萬事有規矩,她的身份不夠格!郡主,必須是親王女,或是有過大功的朝臣之後才有這榮譽。即便她開了善堂,即便她救了太后,她也沒資格!若她是大族貴女,那麼尚且可以勉為其難。可她是商女,這說不過去的!
就像爬山,勢必要一步步往上。突然有人伸手拉你,說要拉你連跨兩級。那主動權就不在自己了。成了,自然是被一拽高升,可萬一對方抓住她,手一推呢?
不是她多疑,是她慌!……
皇帝起身,親自走到了她的跟前,面向了眾人。
“今日這道聖旨,是朕與太后商量下的決定。爾等用不著感到驚奇。原本逍遙王是向朕要求將程小姐收為義女的。但朕認為沒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