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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7章 風再起時 (2 / 3)

盧東傑只是笑笑,不做聲。

廉政公署針對敬隊發起的這場廉政風暴,葛柏案是一個標誌性事件。

身為皇家香港敬隊總敬司的葛柏,被律政司核實銀行戶頭合計有將近四百三十七萬存款。

葛柏在敬界服務二十一年,按其擔任官職總收入推算為76萬港幣左右。

而當時他任職總敬司的收入一個月不過四千多薪金,這個存款相當於他一百二十年的薪水。

葛柏無法解釋收入來源,顯然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內有關“收入與官職不相稱”的罪名。

但葛柏最終被被控的兩項串謀貪汙以及收受賄款,並不是這四百多萬港幣的存款。

有關案件主要針對葛柏在1971年3月收受兩萬五千港幣賄款,協助鄭漢權謀得灣仔敬司一職。

在聆訊期間,控方得到前外籍敬司韓德與鄭漢權作為汙點證人,這兩萬五千港幣的賄款,就成為了力證葛柏串謀貪汙和受賄的決定性證據。

在1975年2月25日宣判葛柏串謀貪汙和受賄兩項罪名成立,各判入獄四年,同期執行。

自從葛柏伏法後,便開始在敬界掀起反貪風暴,上至敬司,下至散仔,都被捲入了這場風暴中,沒人能置身事外。

在這種高壓態勢下,無論是否有收過黑錢,對於處在前線的敬務人員壓力都很大。

葛柏是在1975年從英國引渡回來審判入罪,現在不過在香港坐了兩年半的牢獄。

現在這隻的大老虎,帶著貪汙來的四百多萬,馬上就可以揮揮衣袖,瀟灑地告別離開香港。

大老虎可以帶著鉅款去享受世界,那剩下他們這些蒼蠅怎麼辦?

廉政公署現在是更加雷厲風行,越幹越起勁,根本停不下來,不斷地去翻歷史舊賬,

要知道那些年社會貪汚風氣盛行,敬員收黑錢是公開的秘密,如喝水吃飯一樣平常。

廉政公署可不講究法不責眾那一套,基本是查到一單,就會順藤摸瓜,連根拔起一窩。

現在每個人頭上都懸著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就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落下來。

前段時間爆發的馬氏販毒集團案,又驚嚇到一大批退休的探長們,紛紛跑到臺灣去避風頭了。

可見面對廉政公署的強力手段,人人已經到了驚弓之鳥,風聲鶴唳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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