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會,自己去演奏,是無關技巧和成果的。
那種陶醉在一個人世界裡的感覺,就很值得珍惜和回味。
你不親自練過鋼琴,就不能真真切切體會《野蜂飛舞》有多快;
你不親自練過吉他,就不能真真切切體會押尾桑彈《翼-hehero》的右手有多神奇;
你不親自打過小鼓,就壓根不知道32分音符是怎麼敲出來的;
你不親自吹過長號,就根本不知道這東西竟然沒按鍵,音高全憑把位控制;
你不親自拉過小提琴,就根本不能想象能拉不難聽已經是一種水平了,更別說演奏;
你不親自吹過小號,就根本不知道連吐有多難,琶音有多妙;
你不親自當指揮,就以為誰都可以站在樂團前面打拍子。
聽音樂,聽的是一種心境。
自己去演奏,更是一種情懷。
當那些令你動容的音符,傾注了你的感情,在你手上、指尖美妙的舞蹈的時候。
那些流血的手指,痠痛的胳膊,扭傷的脖子,透支的體力,模糊的眼睛,暈眩的顫抖...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音樂裡我們所希求的不僅是毀滅,也是力量。
真正的音樂家是在燃燒生命擁抱音符。
雖然本質上來說程曉羽只是個卑微的剽竊者。但是他是那麼瘋狂喜歡著音樂,也是那麼誠摯想拿出這些美好的東西,與人分享。
對他自己來說他則是個殉道者,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冠上自己的名字,他是有些惶恐的,他在痛苦的糾結中抄襲那些他心儀的作品,這違背了他作為一個音樂家的高貴品質。
那些瑰麗的樂章在他的記憶裡閃閃發光,他阻止不了自己想要演奏的強烈慾望。
謀取利益絕不是他的本意,誠然他的節操沒有高尚到無慾無求。如果僅僅只是為了賺錢,寫出來,賣出去就夠了。何必如此辛苦的折磨自己?
因為對音樂的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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