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上傳,修改了不少錯漏)
杜星敢淡定的在別的酒吧上臺表演當然還是有點斤兩的。雖然搖滾在華夏流行音樂圈子不算盛行,但也有大量的叛逆年輕人喜歡這種西方的表達訴求的方式。而華夏搖滾當然也有屬於自己的圈子,杜星的師傅段洪亮就是這個圈子很有份量的吉他手。也算是上海地界小有名氣的搖滾樂隊,東方不敗的主音吉他手。
至於搖滾為何在華夏始終上升不到主流層面,原因是多方面的。
從樂隊人員來說,這就比不上歐美他們,隨便找個歐美樂隊介紹xxx出身於一個音樂世家的太多了,但華夏熱愛搖滾的人基本都是“自學成才”,要知道搖滾是西方工業文明的產物,華夏就沒這個氛圍。
從演唱上來說,普通話單音節加上音調區分明顯,華語本來就不是非常適合唱搖滾。
深層次的原因就是華夏人的儒家文化本身就有著含蓄的情緒,對叛逆的、吶喊的、憤怒的搖滾很難接受,因為這和華夏傳統文化異常違背。傳統華夏人多對安靜高雅的音樂情有獨鍾,所以金屬在他們耳朵裡就成了噪聲。
歌曲取材的問題,戰爭、人權、階級、等等在華夏都是禁忌。你除了歌頌祖國,就只能歌唱愛情。
而一些傳統搖滾在華夏人看來是唱法老掉牙的音樂,就像70年代的歌,其實搖滾傳統唱法和那時的歌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但在程曉羽看來,想讓搖滾流行,就違背了搖滾的精神。搖滾並不是吉他、貝斯和鼓。也不是無力的嘶吼、叛逆和頹廢。搖滾是精神是態度。
jackkerouac說:ping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比較詩意的說法,oever=aays(forever)。)
周雲蓬說搖滾精神是:永遠年輕,永遠不聽話。
而程曉羽說搖滾精神是:對世間的平庸,永不妥協。
時至今日,“搖滾精神”會被人們認真的討論,並且從不缺乏令人拍案叫絕的見解,足以印證它的影響力。無論是作為音樂風格還是作為意識形態,搖滾都是歷史長河中不多見的能夠深刻影響人類社會的力量,可以說我認為)搖滾是音樂發展史上最偉大的一次革命,足以媲美文藝復興和工業革命的重要歷史變革。
但是搖滾絕對不會是像杜星和秦義這樣外表叛逆,內心卻拿搖滾當作吸引異性的工具。搖滾對他們來說就是孔雀身上的羽毛,而不是青鳥身上的翅膀。
對這樣的人程曉羽說不上反感,他自己原來也是,只是經過歲月的沉澱和世事的勘磨才理解人生。
人生不止有美酒和性還有糧食和愛。
杜星當然不能理解閱盡千帆的程曉羽,對他來說,吉他不光是他用來招蜂引蝶的工具,也是他踐踏他人的武器。
少年兒郎,擁美而行,快意恩仇才是他嚮往的生活。
搖滾是與眾不同,是破壞與激情。
杜星橫抱吉他,一隻腳踩在凳子的橫槓上,一隻腳放在地板上,姿態輕鬆寫意,俊俏的臉上帶著淡淡的笑容。
他彈得是華夏經典老歌《再見》,這是一首華夏人耳熟能詳的歌曲,容易引起共鳴,旋律動聽,歌詞如詩歌般優美。也是他拿的出手的最難作品。
這首歌的吉他譜子是他師傅編寫的得意之作,裡面運用了大量的古典吉他演奏技巧。他也是觀摩了多次段洪亮的演奏才琢磨了許久,才彈得是模似樣。
曲子開頭就是古典吉他裡的最難技巧,輪指。又稱震音。這是古典吉他最重要同時也是最難的一種技巧。輪指是同音的急速反覆,右手無名指、中指、食指輪流拔動同一個音,使細碎的同音持續反覆,構成流水般的旋律,音色十分迷人。顯然杜星在吉他上也是很下了一番功夫的,並不是妄自尊大的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