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二爺與馬三爺的性命在兩家人全部死絕後便沒人為其惋惜了,緊隨而至的是躲藏在縫隙中的微小昆蟲,他們瘋狂爭奪啃食著死者血肉,只為吃飽強大自己。
依據以往行事,通常在江湖廝殺中死於非命的人,衙門是不予以調查的,並且還是在全家死絕的情況下,更是沒有調查緝兇的必要。
當今朝廷,還並沒有一套完整且合理的法案來規矩管理武林,在衙門中辦差的衙役,捕快等,則是沒必要為一個月那丁點兒俸祿去與江湖人拼命。
然而今時不同往日。
法昭臨比她爹更懂法,也更懂江湖,從很多層面來講,她要比法正更適合混跡在江湖當中。
“大案看朝政,中案看影響,小案看關係,考試看律法。”她如此說道。
李幼白問,“這個事件屬於什麼案?”
“肯定是中案。”
法昭臨想都不想張口就說,她從幼時便跟隨爹爹在京中游走,見識不少後生出了自己的理解,見到港口群情激奮的富商們她就知道,知府陳學書可是有新的事情要忙碌了。
現場勘察過後屍體被運去驗房儲存,衙門裡留下兩名保護現場的衙差後就急匆匆撤離了,有群眾圍觀,對他們探案很是影響。
法昭臨和李幼白沒有跟著衙門離開,而是留下繼續檢視現場,說的更細緻一點,是李幼白陪著法昭臨檢視現場,力求出找到蛛絲馬跡將昨夜的線索接上。
經過在鄰里街坊中走動詢問有用的情報。
兩人得知河二爺昨夜最後一次出現在眾人視野中是在酉時,那會還與友人喝酒,而在酉時過後河二爺家就陷入了沉靜。
“昨夜我們分別的時候記得是在戌時六刻,如果真的有人在監視我們,去尋仵作問明死亡時間就能得出論證。”
法昭臨肯定道,然後小拳頭被她緊緊握著,“有人想要掩蓋真相,但是很可惜,凡有做所必有所留,想要讓一個人與其身前身後事全部消失,根本不可能做到。”
兩人折身前去府衙,法昭臨表明身份後沒人膽敢阻攔,一路徑直前往殮房,在此間,馬三爺的屍首也已經送到,幾個負責抬運的衙差無所事事的守在旁邊。
細問一番經過,從現場來看同樣是滅門慘案,只是地點不同,全部都是一擊斃命,仵作花上一個時辰檢驗屍首,得出結論後叫來書吏抄寫入卷。
目前能夠知道的是,殺手是同一批人,官府認為是江湖仇殺,因為河二爺與馬三爺兩人掌管河運多年,表面與大多數富商牽扯甚廣,行為和善,可做的事卻不和善,仇家極多,以往不是沒有被刺殺過,但通通都是以失敗告終,而這一回幕後主事直接來個狠的,兩人當場飲恨西北。
法昭臨並不在意兇手是誰,更在乎的是兩人到底知道些什麼,或者經營的生意中,有哪個地方不能被人知曉。
李幼白細看驗屍文書後說:“看起來河二爺家是第一個被殺的。”
根據文書所寫,河二爺與馬三爺死亡時間在同個時辰以內,至於誰最先被殺難以直接定論,不過從剛看勘察河二爺家的現場情況來看,她與法昭臨更傾向於河二爺是第一個死者。
古籍中尚且有斷案記載,前人利用蒼蠅尋找到一把殺過人的鐮刀,從而找到兇器的主人。
現場沒有蒼蠅,更沒有兇器,只有冰冷的屍體,顯然,殺手來自江湖,他們高來高去,並非鄰里謀殺,有用線索很少似乎要就此中斷了。
法昭臨說:“沒有線索就製造線索。”
言罷,她在府衙裡拿法正名頭叫囂,礙於她的存在和身份,也只當她是在玩過家家的遊戲,姍姍來遲的陳學書派遣了兩名衙差和一個捕快供她調遣,以作娛樂。
大秦律法官職等級職務嚴明,法昭臨哪怕是法正女兒,那也都是沒有官位在身,本不能私自予以特權,然則律法中並未對此做法有明確規定,讓法昭臨順利趟入渾水,估計也是陳學書的算計之一。
法家都下場了,是能叫人放心。
法昭臨的行動速度很快,誰是第一個死者很重要,她決定從河二爺身上入手,找來昨夜的丐幫弟子與市井流氓問話,對方指認的頭頭並非自己現任老大,互相都想要借刀殺人。
市井流氓說河二爺是港口中販賣最多豬仔的海商,實際上,他主子是馬三爺,不過,兩人說的話全都是真的,因為河二爺馬三爺真的是販賣豬仔的海商,其手段還並不高明。
“你們是怎麼抓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