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點五十分,王燈明的警察下了七號公路,到達那棟廢棄的建築前。
這棟樓離七號的主幹道大概四百米上下,沒完全垮塌,那樓頂上,站著一個手裡拿著步槍的人。
這四百米是一條土道,坑窪不平,路邊長著齊膝蓋的野草。
王燈明在接近目的地大概五公里的時候,就開始是否有監視的車,他並沒有發現,但並沒表示沒有。
他現在首先需要搞清楚裡邊有多少人,陳青在不在。
王燈明在那扇破敗的木門面前,約五十米處站立,不再向前。木門的旁邊,停著一輛車別克商務車,
一個身穿黑色汗衫的大漢從破門裡出來,向著他走過來。
“把手放在腦後,走過來。”
這名看上去至少二百多的磅的冷酷大漢對著他道。
“我要先看到人。”
大漢冷笑道:“你現在沒有資格跟我們談條件。”
“不看見人,我是不會進去的。”
大漢盯著他,從屁股上掏出一個對講機,說了幾句。
不久,破門裡出來兩人,都穿著黑色汗衫,個子粗壯,單手拿著槍衝鋒槍,押著一個嘴巴里塞著一塊布的女人,王燈明一看,正是陳青,沒錯。
陳青一看進他,就拼命的搖頭。
“過來!”
最先出來的那個大漢,手指勾勾,讓他過去,他的手裡多了一支手槍。
這比想象中的要順利點,王燈明抱雙手抱著腦袋,一步步的慢慢走過去。他的眼角已經注意到高空盤旋的無人機,但對方好像沒有發現無人機的存在。
他耳朵裡的迷你耳塞裡傳來了張旭的聲音:“總共六個,樓頂一個,外邊三個,牆的後邊還有兩個,保持速度,吸引他們的注意力,我倒數數,十個數字後,我們開槍,你趴下!”
王燈明默記在心,持手槍的大漢,手槍已經端起,面目猙獰地對著王燈明。
看上去,他準備開槍了。
“朋友,冷靜,冷靜,我已經來了,我就一個人來的,冷靜,把我的人放了,我身上可什麼都沒有,我隨你們處置。”
手槍的槍口瞄準了王燈明的腦袋,手槍的主人說了句:可惡的東西,拜拜。
他說拜拜的時候,恰好是張旭數到十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