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初中,班上一共有50人。
這一次同學會舉辦得很到位,足足來了49人。
只差一人。
唯獨,那個讓他初中時最牽腸掛肚的女生,並沒有來。
沈凡的視線不甘心地尋找。
這時候,他初中時的好友李陽,不知從哪兒走了過來。
李陽端著酒杯,一屁股坐在他身旁,喝得已經有些醉意了:“沈凡,你一個人坐在這裡喝悶酒幹啥。我好不容易才瞅到你,來,咱們倆先走一杯。”
李陽瘦瘦弱弱的,戴著眼鏡兒。
模樣依舊沒啥大變化,恍惚還是那個大大咧咧的模樣。
沈凡舉起啤酒杯,和他碰了碰。
李陽斜著眼睛,瞅了瞅神采飛揚的永偉,用鼻孔噴出一口氣,罵道:“奶奶的,你看那渾蛋得意的模樣。
不就是幾家超市的小老闆嗎?等老子今後發達了,看不把他弄破產。”
初中的時候,永偉也沒有少欺負李陽,他到現在都還耿耿於懷。
“這麼多年了,你那口氣還沒放下。來來來,今天高興的日子,別說那麼多了。
老朋友重逢,再來走一杯。”
沈凡笑了笑,內心卻有些同仇敵愾。
兩人舉起杯,一飲而盡。
初中畢業到如今已經過去了整整十四年,當年的同學也已經快到了而立之年的年齡。
到社會上被社會毒打了幾年後,該看開的,也都看開了。
沈凡和李陽自從初三後,幾乎沒再見過面。
兩人聊了聊從前一起混的騷日子,都聊得意猶未盡。
李陽又看了幾眼坐在永偉大腿上的二班花,鬱悶道:“你看那娘們兒的騷勁。當初我真是瞎了眼,咋就迷上她了?”
沈凡突然愣住了,他不知道李陽為什麼說這話。
這傢伙初中時,明明就不喜歡二班花,作為死黨的自己,清清楚楚地記得。
沒注意沈凡疑惑的表情,李陽的語氣裡充滿了酸味:“咱班花聽說混得也不咋樣,眼光高,但是連個大學都混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