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蘊似有不捨,“曾祖置的是上等良田,換百姓們的中等、下等到底虧了些。”
莫氏道:“你乃世族貴公子,怎可與民爭利,寧可我們虧些,也不能虧了百姓。這樣罷,八分上等良田易換他們一畝中等良田,六分上等良田易換他們一畝下等田,到了河灘鎮,還可以將臨近的山頭送給他們開墾。”
陳蘅對幽蘭寺東南方的山有些印象,那裡的土壤薄,收成低,若莫氏放出這話,百姓們是願意的,百姓的屋宅建在林間,若要真讓他們搬走,還得費一番工夫。
她凝了一下,“母親,這件事就交給我,我派縣衙的官員出面處置,曾祖留下的良田原是留給二位兄長的,就從我新墾的土地裡易換,照了當初建縣城的規矩,他們會樂意的。”
當初建縣城,要佔三個村莊百姓的屋宅、田莊,是陳蘅出錢又出了好處,百姓們才紛紛遷走。
那一片有兩個村鎮,要讓百姓們遷,只要許以厚利,他們會樂意。
陳蘊遲疑道:“怎好讓妹妹操勞。”
陳蘅微微一笑,“縣衙的官員們做過幾次這樣的事,會辦得更為妥貼。”
事情遠比陳蘊想的順遂,因為早前有規矩,這次一發布出來,那兩個村鎮的百姓很是樂意,歡歡喜喜地去縣衙領了搬家費,照著人頭,一人二兩銀子,又由縣衙的官差丈量土地,在陳蘅新墾的土地上重新給各家劃分土地,辦理地契,各家又在新的地方建房造屋。
到了冬天,閑著的百姓很多,不到一個月,新莊子上出現一座座新宅院,曾經的舊村莊上只餘碎瓦、磚頭。
待陳蘊再去瞧時,連他自己也被這速度給怔住了。
冬月二十是個下葬的好日子,陳安在陳山下葬,在他的一側,將會遷來陳留太主。
陳蘊安葬了父親,又請了幾名大和尚去穎川郡遷來陳留太主,這次同來的還有湘老太公。待他看到新建的陳府,心下錯愕不小,沒想不到一年時間,一座新的陳府就佇立在永樂邑城內,而縣城雖還在建設中,卻已能瞧出他日建成後的規模。
只是,湘太公很擔心,“永樂縣人口不足兩萬,建這麼一座縣城,與郡城相比,恐怕只大不小哇。”
一座縣城,卻建成了郡城的規模,就算兩萬百姓全搬進來,也住不完這麼大的地兒。
陳蘊道:“聽家妹說,永樂縣現在有三萬四千人口,說是從北方遷來了一批難民,全縣十一鎮,共新建了三十五個村子,現有村子一百一十九個。”
“十一鎮……”
永樂邑不是隻得八鎮。
陳蘊解釋道:“馮縣主的鳴石鎮、新建的林西鎮、林東鎮,新建的三十五個村子皆屬林西、林東二鎮。這二鎮的鎮子已建成,鎮上當鋪、酒肆、雜貨鋪一應俱全。”
為了鼓勵百姓,馮娥寫了一系列的規劃,先由縣衙出資建鎮,再將店鋪租給新遷來的百姓,有錢的可以買,無錢的就租,甚至還實行了首付多少,按期再付的法子,只是這分期付房款要比一次性付出貴了二成,可就是這樣,百姓們也樂意。
不過幾個月,兩鎮的臨街鋪面賣出去四成,租出去全部。
湘太公聽聞之後,心下不由得感慨一聲:不虧是世家大族培養的女子,不比男子差。
只是,永樂縣這地方到底太偏也太窮,一般要要建設這裡,那就是將錢砸入一個無底洞。
他搖了搖頭,“這裡的荒山怎麼賣?”
陳蘊想了片刻,“家妹給百姓出五百文一畝,鼓勵他們開墾荒坡,再免三年稅賦,家中無田地的,可照人頭每家開墾二畝,開墾之後即由裡正出具文書,請縣衙司農帶官差前往丈量,之後發放地契。而多餘的荒地便照五百文一畝領取開墾賞紅,三年期滿,或繼續賃地,或交還縣衙。”
這樣一來,怕是願意開墾的百姓不少。
湘太公原是想買一座荒山,聽陳蘊一說只得打消了念頭。
“我來的時候,怎未見永樂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