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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官印丟了 (3 / 3)

“可唐縣令說到郡主跟前了,你可別一天亂跑,還是辦點差罷,你可是領月俸的。”

楊瑜從自家的小院出來時,正同到馮娥。

馮娥道:“我現在是主簿了,我們可不能被那些人小瞧,要不,我們一起做事。”

“我又不懂斷案、破案……”

張萍在這裡倒是如魚得水了,百姓們對她很有好感,走在大街上,還經常有人給她的侍女風鈴塞些瓜果草蔬,餅餌點心等。

上回,還送了幾塊豆腐。

楊母瞧見後,越發覺得張萍能幹。

馮娥拉住她道:“郡主建了學堂,說得有個章程,讓我寫,我……我那字還行,這用詞用句可差你一大截。”

即便她有馮娥的記憶,寫不出古人的文章,馮娥沒寫完文章、詩詞,她也寫不出來。

魏大仁與胡春來一商量,只能下狠手逼小吏們交出官印。

可不等他逼,唐正、錢武就帶人將典獄、司戶二人給抓回縣衙,二話不說先下大獄。

嚇得兩家的家人四下找門子說人情。

典獄的老母怕兒子丟命,將家裡翻了個底朝天,總算尋回了典獄的官印,趕了個大早送到唐正手裡。

司戶的娘子也嚇得不輕,現在保命比保官重要,弄丟官印可是夠殺頭的。

是,新任縣丞大人就是這麼說的,說有的大官因丟官印還會殺全家。

典獄、司戶上交了官印。

另幾個小吏聞風,正在思忖間,就聽說唐縣令有請,乖乖地將官印交出來。

上任縣尉說自己接任時,就沒有印。

唐正、錢武不信,拿他下大獄。

魏大仁與胡春來急得不輕,不交接完畢,他們無法拿到任職文書,上好的官職,是多少銀子也打點不來的,永樂郡主分明是惱了。

縣尉的官印聽說在八王之亂時就沒了,那任的縣尉居然是八王之一的某王之人,跟著造反了,離開永樂縣時,帶走了官印。

可郡主的人不信。

交不出來,就尋了塊成色不高的玉石,照著主簿、錄事的官印請永樂縣的雕刻匠人重刻了一個,玉雕匠人連忙了三天,總算將官印給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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