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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六章 出族除名 (3 / 3)

三,行事荒唐。莫南雖為姑蘇郡太守,不思造福一方,卻辜負陛下信任,此乃不義。

四,幾十年來,恣意枉為,對上不友愛手足,對下不是慈父善待元配大歐氏留下的兩子,此乃不仁……

列足足七條失德之過,最終判莫南不配做莫氏子孫,現從廣陵莫氏除名。

莫老太公連自己的胞弟,都沒吐露芳姬與香芝的身世。

這件事他日若事發,一來芳姬已死,二來就算香芝攀上高門,亦與他再無關聯。

莫南愣在原地,他沒想到,莫老太公真的會這麼做。

莫老太公繼續道:“當年二兒婦大歐氏臨終,抓住老妻之手,再三央求,託我們夫婦與莫東夫婦多加看顧她的兒子。

為讓亡者安魂,故,莫二郎、莫六郎留於族中,明日莫二郎遷往南苑主院,支撐大房次子一脈。

另有莫靜之,從即日起記入二夫人大歐氏名下。”

莫南瘋狂地大喊:“憑什麼?將我除名,卻將我的長子、次子與長女留在族中,為什麼?要除名,就將我們父子一脈全部趕離廣陵。”

他犯了眾怒,卻要他的兒子、女兒一併受苦?

世間,哪有這樣的父親。

莫二少夫與丈夫使了個眼色。

莫二郎揖手道:“母親當年臨終前,我已有記憶,母親不僅求祖父、祖母與大伯、大伯母看顧我們兄弟,我在母親臨終前答應過她,要代母親敬孝祖父母,以報祖父母對我們兄弟的養育之恩。”

他跟著莫南被除名……

不,他從來不曾犯過錯。

他的心裡對莫南是怨恨的,但因他是子,必須得守孝,從來不曾說出口。

他們不是莫南與小歐氏養大的,他們是莫老家主夫婦養大的,養有長輩的養育之恩,後有晚輩的敬孝之情。

莫靜之福身道:“靜之是祖母一手養大的,靜之都聽祖父祖母的。”

她若跟了莫南去,這被賜下的良緣許就得花落旁人家。

香芝有多羨慕她能嫁王三郎,莫靜之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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