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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四成盈利(三更) (2 / 2)

從母雖識字,也會瞧出書法好壞來,可讓她說出一二三,她也說不出。

陳薇連連福身,“姐姐,我……我回去練字。”

她帶著桃子飛野似地溜了,不求多出色,但求能過關,陳薇對陳蘅是又敬重又仰慕,同地還有三分畏懼。

黃鸝抿著嘴,掠過一絲笑意。

杜鵑則暗道:郡主自被拒婚之後,就像變了一個人。要與二郎君商議與人合作做生意的事,方支開七娘子,偏說要考校七娘子書法丹青,嚇得七娘子小臉都白了。郡主也不罵不打,不過是沉聲訓兩句,卻能將七娘子嚇得不輕。

陳蘅道:“清河大長公主府內,與之有生意交往的商賈不少,若是二兄多接納一些無靠山、依仗的商賈,手頭的銀錢多了,他日若掌握烈焰軍,亦是方便的。”

亂世來臨時,朝廷的軍餉是大問題,與其等著朝廷解釋軍餉,不如自己先想辦法。

烈焰軍是陳留大長公主留給自己的子孫,是給陳氏嫡支大房的依仗。

前世,陳蘅被夏候滔、陳茉二人算計利用,她嫁夏候滔後,助夏候滔順遂接掌烈焰軍,晉德帝知陳家扶持夏候滔成為烈焰軍的主帥心下歡喜,他雖相信陳安無爭權奪利之心,卻對陳安的後人不大放心。而陳葳原是名正言順的烈焰軍之主,卻因疼愛陳蘅,只做了烈焰軍沖鋒陷陣的將領。

陳葳道:“說做生意,莫松與莫大管家皆是好手,交給他們父子。父親那邊,妹妹覺得,要不要與他說一聲。”

陳安為人清高,哪會願意與商賈打交道,即便是商戶依靠過來,他也是不屑的。自恃家業豐厚,有祖、母留下的家業,足夠他吃喝不愁。

若非陳安所娶的嫡妻莫氏是個賢惠又能幹的,偌大的榮國府還不知將日子過成什麼樣。莫氏不僅會操持內務,對打理店鋪、田莊亦很有一套自己的經驗、手段。榮國府看似不顯,可底蘊與富裕卻是實打實的。

陳蘅道:“二兄不妨告訴母親,讓母親轉告長兄,你不必找長兄說。”

莫氏是聰明人,她自會說成是她這做母親的意思,也是她將與人合作做生意的事交給陳葳來做。

陳蘊是文人,有文人的骨氣,也有多大部分文人的多疑,如果他知道陳葳這樣拉攏商賈,恐是心裡不快。

另一方面,以陳蘊的清高,肯定不願與士農工商中最低賤的商人打交道。若是讓他出面,他說不得就將說好的事給辦砸了。

莫氏讓陳葳去接觸,陳蘊知曉了,說不得還覺得損了陳氏的顏面。

陳蘅的想法亦正是慕容慬的想法。

她輕聲道:“二兄告訴莫大管家父子,若是馮商賈能將昔日清河公主府依仗的商戶拉過來,榮國府只收馮家三成盈利,永樂縣的生意亦可交給馮家。”

兩日後,馮家喜宴廳。

馮多金的兩個嫡子正指著馮娥訓斥:

“讓我們拉攏說合將依靠清河大長公主府商賈投靠永樂郡主,將永樂縣的生意交給我們,阿娥妹妹可真是替家裡做了好大一樁好事。”

以前,他們不敢開罪馮娥,可現在馮娥依仗的清河沒了。

現在的馮娥,只是寄在馮氏嫡母名下的女郎。

永樂縣不過是一個尋常縣,所轄數鎮,鎮下又有村。

南晉的下等小縣,有不到七個鎮,人口不足二萬人;中等縣是七至九個含九個鎮),人口不足二萬;上等大縣由有十個以上的鎮子,人口三萬以上,在富庶之地,一縣人口在五萬以上的亦有不少。

永樂縣是穎川郡內最貧困的縣,相傳裡頭大半都是森林,轄八鎮二萬三千多人,就這麼個貧困小縣,他馮家會稀罕這等生意。

馮娥怯怯地道:“我……我也是好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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