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還沒行房,但在所有人看來,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實際上,兩人都是夫妻關係了。
一個人的夫人孃家是什麼立場,往往影響和決定他本人的立場。楊素巴不得現在做下這件事落下“惡名”,這樣站隊站得更穩一些。
人生在世,無論做事多麼圓滑,你討好一些人,為一些人爭取了利益,那麼就必然得罪另外一些人,傷害了另外一些人的利益。
想左右逢源,不存在的,楊素很早就明白這個道理了。
“此舉異常不妥,更不能由你來做。”
高伯逸擺擺手,直接拒絕了楊素的提議。
“主公,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啊。現在做了,只當他們死於亂軍之中,一年數載後,無人記得。但是若將他們帶回鄴城再殺,難堵天下悠悠眾口。”
楊素說得不是沒有道理,但他忽略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
“無論世人會不會記得他們,晉陽那邊,他們的家人都不會忘記,這些人是死在我高伯逸手裡。仇恨的種子一旦種下,就會生根發芽,難道你也去把晉陽那邊所有人都殺了麼?
他日周國入侵,必走平陽、晉陽一線,後方如此不穩,如何能打勝仗?
此時一刀將那些人結果了,只是痛快一時,將來卻是貽害無窮。”
高伯逸再次拒絕了楊素的提議。殺人,固然痛快,但不能為了省事而殺。後世的阿妹你看不管下面的大頭兵多麼無恥,上層都知道搞一些“委員會”“調查組”當做遮羞布,難道高伯逸的水平還不如他們?
千年後的人,不說全面超越古人,起碼做事不能讓人詬病吧?像楊素說的那樣簡單粗暴,不得跟胡人一個德行啊!人家鮮卑北魏,也沒做到這種程度。
“是楊素魯莽了。”
楊素後退一步給高伯逸行了一禮,拍馬屁拍到馬腿上,他真是圖樣圖森破了。
“無妨的,不能為了殺人而殺,但是……”
高伯逸沒有說下去,因為他怕楊素誤解。
不殺人是對的,但是也不能完全不殺人。如果這些俘虜一個不殺,照單全收的話,軍法威嚴何在?
敵人拼死對抗,失敗後輕輕鬆鬆的就能獲得原諒,所以對抗自己是沒成本的,對吧?
世上豈有這樣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