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國發動機技術長期落後,是軍隊戰鬥力最大的短板之一,或者說得了“心髒病”,雖然有自行研製的太行系列發動機,但核心技術和材料技術不過關,在效能特別是推力上差強人意,自行製造的殲10、仿造的殲11,以及下一代戰機都沒有完全擺脫從羅剎國進口發動機。
這極大的限制了新華國軍備的發展,就連向其它國家出口戰機,也要面臨一道很難跨過去的門檻。
而新華國的導彈發動機也同樣如此,至少落後發達國家20年的水平,至今仍大量進口羅剎國的各種導彈。
說起新華國的導彈,大家感覺好像還可以,甚至十分先進。
誠然,比空飛機,三軍所用的導彈好像品種眾多,什麼“閃電”10空空導彈、“紅鳥”巡航導彈、“鷹擊”反艦導彈等在國際上也極有名聲。
但明眼人都注意到新華國的這些導彈,射程都不遠,利堅國、羅剎國的各式導彈動輒數百上千公裡,而新華國製造的導彈相見遜色。
還是發動機的問題!一是推力不夠;二是機體過大,無法做到小型化。
兩種軍用發動機屬於利堅國早就研製成功的下一代産品,一種推力為247千牛、推重比;一種推力為218千牛,推重比為,在各項效能上都超過了f22和f5發動機,和羅剎國t50使用的a41f發動機,也遠遠超過了新華國剛剛研製成功的s15太行發動機,價效比更是s10太行發動機的近10倍。
殲20的體重和氣動外形在幾種第四代戰鬥機中最最重最大的,要具備甚至超越f22的機動效能,需要發動機在效能上至少要超過利堅國現役的f119發動機才行。
這兩種下一代軍用發動機還有五大突出特點:
一是耗油少、效率高,耗油率比上一代發動機降低25左右。
二是推力大、重量輕,最大推力增大10以上,工作航程提高了30,可進一步提高飛機的飛行速度和高速沖刺能力,使飛機在不開加力的條件下保持超音速巡航飛行,並縮短了飛機起降距離。
三是相容性強、成本低。既可裝配在各型戰機上使用。而且,第四代戰機只需經過稍許改裝就能換裝新型發動機。
四是零件少、用途多。新型發動機應用了變迴圈發動機、自適應發動機等新技術、新原理,,使發動機零件減少70,這是一個巨大的突破。
新型發動機除用於提供動力外,還可用於飛機的方向控制。
五是壽命長、對飛行環境要求低,壽命比上一代發動機增加了兩倍到三倍。
如果新華國能夠摸透這兩種發動機的奧秘,可以說,與利堅國在發動機上的差距將縮短至10年左右,而且第五代戰機的發動機問題也不用愁了,完全能與利堅國處在同一起跑線上。
兩種小型導彈發動機也是利堅國已經研製成功但秘而不宣的成果,分別用在近程和遠端導彈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