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邊聲音太大,直接成為了商場的亮點。
有看熱鬧的,也有路過轉頭看一眼就走的。
陳曦去試衣間換衣服了,姜柚帶著陳星在另外一邊挑衣服,正好離櫃檯不遠。
母子兩人不是喜歡多管閒事的,即便是吵得熱火朝天,也只是看了兩眼,繼續挑自己的衣服。
“你在開什麼玩笑?這件衣服我們家孩子連穿都沒穿,誰知道是不是你們家標籤質量不好,這麼大的品牌店訛人啊!”
女子穿的也不平凡,妝容華貴,站在她旁邊的是一個小男孩兒,看起來約莫六七歲的樣子。
陳星瞥了一眼,停留了一會。
姜柚發現後問:“你還對這種潑婦吵架感興趣?”
陳星搖頭:“不感興趣,我只是覺得她身後的那件衣服很好看。”
姜柚詫異了一下,陳星這孩子和陳曦不太一樣。
從來不會特別表明自己想要什麼,喜歡什麼。
譬如陳曦,看上一件衣服就會說他喜歡他要,覺得是他的東西一定要得到手。
陳星不同,起碼目前為止除了發現他在炸雞上的偏愛外還看不出來什麼喜歡的事物。
給什麼吃什麼,買什麼穿什麼。
好養活的很。
就是有點潔癖。
關於潔癖這點……似乎也在吃炸雞上失靈了。
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那女人後面確實有一件很好看的小西裝,只不過距離吵架的地方有三四步之遠。
在那個位置還站著一個小姑娘。
衣服破舊,還有很多髒汙。
只不過小姑娘長得特別好看,和芭比娃娃差不多,眼睛水靈水靈,大大的,還帶著一些嬰兒肥。
小女孩的視線一直盯著吵架的地方,臉上還掛著一副不符合此年齡段的嘲諷表情。
姜柚眉間一挑,再低頭看看自己的崽,有點意思。
“你喜歡那件衣服就去看看。”姜柚說去就去,直接拉著陳星的手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