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十裡八村的那些八卦也逃不過她們的耳朵。
跟安景之拉開距離後,幾個老太太湊在一起小聲嘀咕。
“老林家這女婿是咋個意思,天天往咱們老太太這堆裡湊?”
“不曉得,像變了個人似的,不過還是那麼沒出息,天天就愛跟咱們嘮嗑這些有的沒的,也不曉得上地裡多掙點工分。”
“就他那性子,就算咱們隊裡的人和他接觸不多,也摸了個八九成,就是個小白臉。”
“還好老林父女倆能幹,要不然養這麼一個大男人可真夠嗆。”
“是呀,也不懂他倆咋選的,怎麼就選了這麼一個,難不成看上他的臉?不應該呀,我記得當初那安景之來的時候瘦的跟猴似的,餓的眼睛都快凸出來了。”
有一個老太太嘖嘖嘴,“誰知道還真是越長越精神,養了兩年,比咱們隊裡的姑娘看著還白嫩。”
“一個大男人長得這麼白嫩幹嘛?”
安景之拎著他的小凳子走在後面隱隱約約能聽到幾句話。
幾個老太太吃人嘴軟,對他的批評是越來越和藹了。
之前可不是這麼說的,那話是怎麼難聽怎麼說。
原主是這個年代黑五類已經沒什麼家人。
有一個巨大的優勢,他是重生的。
擁有了往後幾十年的記憶,原主覺得自己可以在這個年代混得風生水起,偷偷回到老家,挖出祖輩藏著的金條,打算去黑市賣了換錢,可沒想到現實給了他重重的一擊。
要不是他跑得快,可能當場就被逮到。
到時候直接被發配到農場改造。
但原主不死心,覺得自己既然重生了,肯定是天命之子。
逃跑後又想再一次去黑市,這回直接被抓到了。
當時原主嚇的亡魂大冒,要不是跟他同一批被抓的人突然逃跑,讓那群抓他們的人分散了人手,被他抓到機會逃跑,恐怕已經被抓去改造了。
兩次之後,原主算是認清了現實。
就算他是重生的,但在這個年代他依然發揮不了什麼作用。
做不了生意,他又沒辦法靠雙手養活自己,年輕時是錦衣玉食的少爺,怎麼願意吃下地的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