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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註定看一眼,就再也忘不掉。
傅燁璃第一次見到,是他十二歲那年。
那時候,他和他母親正在外面酒店用餐,途中,他起身,去了一次洗手間。正當他洗完手,準備往回走時,卻被急急忙忙跑來的一個身影,撞了個滿懷。
他為人向來清冷,那時性格已經如此,莫名其妙被靠近,他眉頭一皺,感到極為不悅。
而讓他更感到不悅的,還是他當天穿的白色襯衫,因為那人一撞,沾了她手上黏糊且帶著顏色的東西,形成幾個指印。
指印是紅色的,黏糊且顏色深,胡亂印在他身上,帶著一股刺眼的鮮豔。
傅燁璃見狀,抬頭看向了那撞到他懷裡又彈開的身影,心中的不悅更甚一層。
他的家,雖然看來相愛和諧,但只有身在其中的他知道,他的母親對他和他父親,其實有多淡漠寡然,沒那麼上心。
他習慣了這樣的環境,但其實心裡一直渴望和母親多走近一些,而不是冷淡相敬。如今這襯衫是他母親給做的,他在他生日這天穿出來,卻被那個身影給弄髒了,傅燁璃眉頭深皺,氣息沉冷得有些可怕。
對面的小女孩看到他如此,粉嘟嘟的小臉上,眼睛一轉,之後說:“對不起,我叫樂安寧,你的衣服髒了,我可以賠給你。”然而她剛說完,傅燁璃還沒說話,小女孩已經嘴巴一癟,抽泣幾聲,突然“哇哇”地哭出聲來。
之後的事情,傅燁璃也沒太去注意了,只是那一件襯衫,從此被他放在了衣櫃裡。
那是他母親做的襯衫,他要珍藏。可每次拿出來,看到那洗不掉的紅色指印,他總能想起當年那個弄髒他的衣服,還哭鬧不止的小女孩……那樣令人心煩。
對了,她叫什麼名字來著,哦,她說她叫“樂安寧”,從此傅燁璃再也抹不掉這個名字。
人都說,如果你討厭一個人,那麼ta會總無處不在,對傅燁璃而言,這句話十分準確。
傅燁璃後來做規劃,出國學習語言兩年,接著歸國繼續高考。一回學校,他發現,他似乎總能聽到樂安寧的名字。
“樂安寧”這個名字,傅燁璃再熟悉不過,因為在那幾年期間,他每拿出那件襯衫看一次,總能皺眉,想起這個名字一次。
他母親送他為數不多的禮物裡,這襯衫最為用心,他寶貝,珍藏。同時每次看到襯衫上的紅印,他總感到不悅。“樂安寧”三字就像牆上的一抹蚊子血,你總能記住,卻不是什麼好回憶。
傅燁璃記得住“樂安寧”三字,卻記不住當年那個哭鬧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