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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2 / 7)

“哈秋——”屋裡響起一道細細的噴嚏聲,是黃婉清抹香脂影響到了狼崽子。

狼崽子的鼻子比狗還要靈敏,對於濃烈的香氣反應也最大。

“對不起,嘟嘟。”黃婉清順著狼崽子的噴嚏看了過去,面對狼崽子清澈而嫌棄的大眼,她只能無奈地道歉,順便伸手揉向狼崽子。

在秦家一天,黃婉清非常喜歡狼崽子。

主要是狼崽子胖嘟嘟的非常可愛,還很聰明,很多時候眼神就跟人一樣機靈。

狼崽子原本就嫌棄黃婉清抹香脂的氣息,看到黃婉清的手伸過來,更是嫌棄地拋棄楚楚鑽進了自己在炕尾的狼窩裡,一點都不想搭理黃婉清。

小東西雖然小,但是很有個性。

並沒有因為跟黃婉清睡一個炕就對黃婉清另眼相看。

黃婉清早就猜到這個結果,無奈地嘆息一聲,然後簡單收拾一下就吹燈鑽進了被窩裡。

她今天跟著秦清曼忙碌了一天,也早就困頓無比,剛躺炕上一會就進入了深度睡眠。

至於金手鐲的事,既然秦清曼說要遺忘她就徹底的遺忘。

東屋因為黃婉清的入睡安靜下來。

西屋,秦清曼兩口子也都收拾完了並上了炕,衛淩並沒有躺下,而是翻起了自己的衣服口袋。

秦清曼打呵欠打一半就愣住了。

“媳婦,看看,喜歡嗎?”衛淩把一個絨布盒子遞給了秦清曼。

剛收過一個燙手絨布盒子的秦清曼:……

“媳婦,這塊手錶是我早就託人去省城買的,結果一直沒等到貨,今天剛送來。”衛淩見秦清曼沒有接自己手裡的盒子就知道秦清曼是什麼意思。

他又不是黃婉清那個笨蛋,怎麼可能送出不該送的東西。

“哦,表啊,好漂亮。”

秦清曼在衛淩的解釋中回過了神,也看到衛淩開啟的絨布盒子。

這是一塊這個時代流行的上海牌手錶,也是很多人家結婚時必備的物件,比上次兩人在縣供銷社見到了手錶更高階,也能難買。

秦清曼回想起衛淩那些都在自己手裡的家當,拿著手錶看向了衛淩。

有些話不用說,但看眼神就能看出有什麼。

衛淩立刻主動解釋道:“媳婦,買手錶的錢跟票是早前我就交給對方的,那時候你還沒同意嫁給我。”可以說他早就未雨綢繆,早就決定要跟秦清曼過一輩子。

秦清曼瞬間被衛淩這不是情話的情話感動壞了,主動投入了衛淩的懷抱,並仰頭親了親衛淩的唇。

男人的唇形非常好看,非常適合介面勿。

衛淩面對送上門的口勿當然是來者不拒,甚至還主動加深了這個口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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