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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感人的故事,可惜的是,編的有點不靠譜兒。
歷史上的曹丕,是個出了名的小心眼,對自己的弟弟從來欲除之而後快,七步成詩的故事人人皆知。曹植被他死死囚禁在封地大半輩子,最後鬱郁而亡。其他兄弟如曹彰、曹袞、曹彪等人,處境也是一樣悽慘。曹丕這種防兄弟如防賊的態度,就連陳壽著史時都有點看不下去,評論說“待籓國既自峻迫,寮屬皆賈豎下才,兵人其殘老,大數不過二百人。又植以前過,事事複減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無歡,遂發疾薨。”
這樣一個男人,如果知道弟弟覬覦自己老婆,不怒而殺之已屬難得,怎麼可能還會把老婆遺物拿出來送人呢?——何況送的還不是尋常之物,而是曖昧之極的枕頭。後世李商隱揶揄這段典故,寫了一句詩:“宓妃留枕魏王才”,可見枕頭這東西,是很容易讓人産生不良聯想的。曹丕再缺心眼兒,也不會這麼主動把一頂綠帽子戴在自己頭上。
由此可見,李善這個故事,編的著實離譜,不值一信。所謂曹植與甄妃如何如何,不過是文人的美好想象罷了。我一直堅信這是歷史的真相。可當我再一次讀完《洛神賦》的時候,對這個觀點,卻忽然有些猶豫了。賦中那種蘊藏著情真意切的心緒,那種澎湃浩蕩的感情,一千年之後仍舊讓人感覺到無比震撼。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實在無法想象,曹植歌頌的會是一位虛無縹緲的仙子,在現實裡沒有任何寄情。
於是我重新開始尋找關於《洛神賦》的一切,不帶任何偏見地去審視那段歷史。越是尋找,我就越是驚訝,因為這一篇賦背後隱藏的東西,似乎遠遠超乎想象。
挖掘真相是一項龐大、複雜的工程,如果沒有一個正確的切入點,就很可能會迷失在史料的迷宮裡。幸運的是,我找到了這把鑰匙,得以開啟了通往那個時代的大門。
這把鑰匙,就是《洛神賦》的原名。
《洛神賦》本來不是叫做《洛神賦》,而是《感鄄賦》。歷代許多研究者認為,曹植在黃初二年被封鄄城候,次年升為鄄城王,因此賦成此篇,以茲紀念。
這看起來言之成理,可惜卻不正確。漢賦之中,以地名為篇名的並不少見,如《二京賦》、《兩都賦》、《上林賦》等等,卻從來沒有任何一篇是以“感+地名+賦”的格式命名。
更深一步分析。鄄城在今山東西南,曹魏時屬袞州濟陰郡;而洛水則是在陝西洛陽附近,兩處相隔十分遙遠。曹植在一篇名字叫《感鄄賦》的文章裡,卻隻字不提鄄城,反而大談特談渡過洛水時的經歷。這就好像在《北京遊記》裡卻只談黃浦江一樣荒謬。
除非《感鄄賦》醉翁之意不在酒,別有所感。也就是說,這個鄄字另有含義。
心細的人可能會發現。在《三國志》裡,這個地名一律直書“鄄城”,如《程昱傳》“張邈等叛迎呂布,郡縣響應,唯鄄城、範、東阿不動。”可到了範曄寫《後漢書》的時候,每提到鄄城,卻都寫成了“甄城”,其下還特意標明註解“縣名,屬濟陰郡,今濮州縣也。‘甄’今作‘鄄’,音絹。”如果這個說法正確的話,甄字和鄄字在那個時候是相通的。
這裡稍微要涉及到一點古文字知識。“甄”在當時並不讀“zhen”,按照許慎《說文解字》的記錄,甄字的古音是居延切,發音為juan,而“鄄”字讀成絹,兩字發音完全一致。加上“鄄”字與“甄”字形幾乎一樣,從垔部,古人將之混寫一處,實屬平常。
我在《史記》裡也找到了相同的記載。既可以寫成“晉伐阿、甄”《司馬穰苴傳》),又可以寫成“臏生阿、鄄之間”《孫臏傳》)。可與《後漢書》同為輔證,證明甄、鄄二字,從兩漢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是可以通用互文的。
曹植既然志不在鄄城,“鄄”又和“甄”通用,那麼《感鄄賦》其實等於是《感甄賦》。而這個“甄”字究竟指的是什麼,指的是誰,不言而喻。
黃初元年,甄妃觸怒曹丕,因此失寵;就在同一年,曹植莫名其妙地寫了一篇《出婦賦》,中有“痛一旦而見棄,心忉忉以悲驚……恨無愆而見棄,悼君施之不終”之句,句句暗釦,似乎已有所值。其時曹植本人沒遭遇什麼變故,突然發此感慨,究竟為何,不言而喻。
黃初二年,甄妃在悽慘中去世;就在同一年,曹植的監國謁者灌均給曹丕上了一份奏摺,密告“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於是曹植被貶為安鄉侯,次年又被遠遠地攆到了鄄城。到底是什麼事情能讓曹植心神大亂,以致於醉酒鬧事到“劫脅使者”這麼失態,同樣不言而喻。
如果這些證據都還是捕風捉影的話,那麼接下來的事實,卻是明確無疑:曹丕與甄妃的兒子曹睿即位之後,下詔改《感甄賦》為《洛神賦》。若不是怕有瓜田李下之譏,對自己母親名節有損,我想曹睿也不會特意去關注一篇文章的名字。
可見曹植寫賦借洛神之名緬懷甄妃一事,並非捕風捉影。李善之說,有本可據,只不過他加了太多的虛構細節渲染,反而削弱了這個說法的可信程度。
也許這時候會有人要問,你繞了一大圈,除了論證出曹植確實對甄妃懷有感情以外,豈不是一無所得嗎?並不是這樣,這只是一個開始。
現在我們清楚了,《洛神賦》中的洛神,就是甄妃的投影,曹植在賦中表達的,是對甄妃的深切眷戀之情。那麼接下來,一個巨大的矛盾便緩緩浮出水面。
曹丕是識字的,文章寫的極好,與曹操、曹植在文學史上並稱三曹。曹植在甄、鄄二字上玩的這麼一個淺顯的文字遊戲,根本瞞不過曹丕的眼睛。前面說了,曹魏對藩王的限制,是極其嚴苛的,稍有舉動就會被無情打擊。面對這麼一個小心眼的哥哥,曹植還敢寫這種調戲嫂子的東西,莫非他不要腦袋了麼?
事實比猜測更為離奇。《感甄賦》面世之後,史書上沒有記載曹丕對此有任何反應,也沒曹植採取任何措施。要知道,在前一年,明明曹植喝醉酒了,監國謁者都要打小報告給曹丕。曹植這次公然調戲到了自己媳婦頭上,曹丕居然無動於衷,實在太不符合邏輯。
當兩段史料産生矛盾時,要麼是其中一段史料是錯誤的,要麼是兩者之間缺乏一個合理的解釋。